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多少钱,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3-09-16 18:52:52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多少钱?本文以厦门为例,已经形成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养老保险的全民覆盖。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用“高缴费,高保障”;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遵循“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厦门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单位及个人负担合计)每月为638元-3188元不等(不减负情况下);城乡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00元到4000元分13个档次缴纳。

  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人每年补贴45元;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人每年补贴55元;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人每年补贴75元;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档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每月多少钱城市案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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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户口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好不好?

  年初新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已经放开,凡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含农村居民),均可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申请一次性补缴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此外,2011年、2012年开始实施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区、市、县,在本地试点当年参保的人员,可自愿从试点当年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参保当年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执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额=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100%(由自己选择)×20%。

  此外,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如有需要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社会事务中心)办理参保和转移手续。

  政策解读: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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