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济宁退休后养老保险最低拿多少钱一个月

发布时间:2023-12-01 01:57:32

养老金事关国计民生,千家万户,每年养老金的调整工作都会分外引人注目,今年也不例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年济宁退休后养老保险最低拿多少钱一个月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济宁退休后养老保险最低拿多少钱一个月

一、2023年济宁退休后养老保险最低拿多少钱一个月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5%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其中,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时,要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一部分,剩余部分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当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

(六)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到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2023年济宁养老金怎么算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是: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初是跟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的社平工资一致的。

过去一般使用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未来需要过渡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在完成过渡以前现在使用的是每年由省人社厅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山东省也并不止一个。对于菏泽地区是单独公布,省直企业单位是7532.6元,剩余的退休人员使用的是7182.5元。2023年的计发基数还没有公布,我们暂且使用去年的基数计算。

缴费年限,实际上是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总和。缴费年限是具体到月的,每一个月可以计算为0.0833年。

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主要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以后,本人当年的缴费档次的平均值。一般会在0.6~3之间。如果是平均数的话,应该在1左右。毕竟大多数人也就是最低工资水平,不过有一些企业或个人愿意选择最低档次缴费,这种情况下养老金待遇也会低。

在平均缴费指数是1的情况下,缴费年限40年,可以领取40%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经计算结果是2873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按照个人缴费基数不断积累的。2005年以前,曾经是按照缴费基数的11%划入个人账户,2005年以后是8%。

三、2023年济宁退休年龄新规

根据法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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