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遂宁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和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20:45:42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自遂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农村居民即可与城镇居民拥有同样的缴费标准。也就是说,当前遂宁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有100元至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而政府会按照档次给予相关补贴,一般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

参加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规定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当然,有条件的村集体(社区)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另外,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一般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选择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为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为100元、120元、160元。如今后需增加政府补贴,按省政府规定执行。省级财政按政府补贴总量的50%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和区、市级两园区财政各分担50%;扩权试点县除省级财政负担外,其余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各县(区、市级两园区)政府应代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的轻度残疾人,各县(区、市级两园区)政府应代其缴纳每人每年5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各县(区、市级两园区)政府代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

当前,遂宁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相同的缴费标准,从100元至3000元不等,主要有1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但它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另外,政府对于参保的重度残疾人、轻度残疾人,会为其缴纳一部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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