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北海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和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08:48:54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一.

缴费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和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

(三)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含港澳台、外国人)。

二.

缴费日期

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缴费标准

250元/人

四.

缴费方式

1.“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广西税务12366”,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该渠道可本人或为他人办理社保缴费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2.广西电子税务局。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进入申报缴费功能界面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3.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银行自助缴费渠道。持身份证到广西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柜台缴纳保费,也还可以利用银行提供的自助缴费、线上缴费等其他缴费方式缴纳保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和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业务。

4.移动智能终端(POS机)。持身份证、银行卡可在村居委、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社保经办点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刷卡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5.学校代收。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所在学校代收。

6.办税服务厅。可到北海市各县(区)税务局、乡镇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缴费。

重要提示

(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属于国家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只能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二)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信息,请先到村居委、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登记信息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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