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2019深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15 09:36:26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农民工在深可领取养老保险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转换,参保人员在各个阶段的养老保险权益延续累加,做到不断、不漏。国家这一新政策如何在深圳“落地”?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深圳两大群体受益

  据了解,深圳将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新政惠及两大群体:一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二是劳务工群体。尤其是在深劳务工是受益最大的群体,目前深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中劳务工超过650万人,他们在深工作期间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回老家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新政实施后两种养老保险可以衔接,符合条件的将来可在深圳退休领取养老金。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权益可延续累加

  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让老百姓享受到哪些好处?据了解,在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之前,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是各自封闭的一套制度。按照国家的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待遇。劳务工从农村到城市打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回到老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以前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没有衔接办法,如果劳务工在城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不够15年,很可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钱就白缴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政策出台实施之后,解决了两种制度衔接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每个参保人,不论其户籍和身份,都有平等养老保障的权利。参保的劳动者和居民,无论参保身份怎么变,也无论其跨地区流动还是跨制度转移,都要为其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在各种转移、衔接中,都要保障参保人员在各个阶段已有的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累加,做到不断、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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