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镇江农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和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5 22:03:28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市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倾斜等相关政策。

新政策从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

这次政策调整了 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 缴费补贴标准。缴费标准调整为 每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及4000元七个缴费档次。

镇江人注意看

(1)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个人无需缴费,由市、区级财政代其缴纳;选择其他档次缴费的,对参保人员当年个人缴费给予补贴 (不含补缴)。
(2)选择300元、60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按参保人员所选档次标准的10%享受;
(3)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00元。
同时,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未按原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政策享受高龄倾斜照顾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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