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阳泉市学区划片详解,并附带阳泉市中小学学区附近住宅及相关分布图。如果您对阳泉市中小学学区划片的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区教育局咨询。下面来做进一步阅读。
阳泉市城区小学划分范围
上站小学:
铁路以南,南大街以北,泉中路以东,义井办事处以西。
包括观象台,三角线,德胜东街,通站路,迎宾路,天成巷,巨兴街,南大东街,环卫处宿舍的城区户籍学生。
下站小学:
铁路以北,桃河以南,新泉路(供电局)以西,西河滩以东和华盛北路以东滨河世纪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包括太上小区,华盛街,福寿街,保晋巷,桥北街,桃南东路(新泉路以西段),新建路(新泉路以西段),桃南中路以及滨河世纪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北大街小学:
洪城路、深圳街以东,古城以南,华盛北路、保晋路以西,桃河以北。
包括古城,青年路,东(西)谷窖,泉中北路,西营盘,七一市场,北大街(洪城路以东段),后底沟等。
新华小学:
南大街以南(不包括南大街),南庄口以西,南山南路以东,南山北路以东,北深沟以北。
包括新华东街,公园路,大阳坡,新华楼,小酱沟,名仕豪庭,紫薇花园,教院宿舍楼等。
朝阳小学:
北深沟以南(含北深沟),南庄路以西(含南庄路),南山南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
包括朝阳街,南庄路,北深沟、南深沟,龙躺梁,南山南路(朝阳街以南段),鸿龙及燕竹小区的城区户籍学生等。
北岭小学:
南山北路以西,原重工局医院以南,南山南路以西(不包括南山南路),育英学校以北,原醋厂以南。
包括新华西街,新华西街1?6区,福利院,军分区,气象局宿舍,南山北路等。
实验小学:
原军分区以北,铁路以南,泉中路以西,南外环2号隧道以东。
包括南大西街,德胜西街,泉中路,小阳泉,绿矾沟,四季春,月亮湾小区,东(西)垴等。
新泉小学:
桃河以南,新泉路以东(不含新泉路),万通市场以西,铁路以北。
包括官坊街、阳盛街、东营盘、教场街、桃南东路(新泉路以东段),新建路(新泉路以东段)等。
其他学校:
区直九年一贯制学校(第十九中学校、南庄路学校、漾泉学校)及南大东街小学,继续招收原厂矿范围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可适当招收城区户口的非本厂子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阳泉市城区初中划分范围
实验中学:
铁路以南,新华西街以北,南山北路以西(含南山北路)、德胜街、西河滩地区。
包括:天成巷、巨兴街、南大街(单号93号、双号70号以后)、新华西街4??6区,北岭坡、南大西街、小阳泉、东垴、西垴、绿矾沟、酿造厂、桃南中路、德胜街、西河滩等。
阳泉二中:
桃河以北,洪城南路以东,古城以南,滨河农贸市场以西。
包括:古城、北大街、七一市场、城市广场、西营盘、青年路、东(西)谷窖、泉中北路(桃河大桥以北段)、东沟、西沟、东垴、西垴、香榭花园、后底沟以及滨河世纪城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阳泉三中:
铁路以北、桃河以南、泉中路(桃河大桥以南段)以东,五渡桥以西。
阳泉四中:
南大街东段、义井桥以西、南庄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
包括:南大街1--70号(不含70号)、环卫处宿舍、新华巷、居住于鸿龙、燕竹、义井等范围的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阳泉六中:
南大街以南,南苑小区以东、北深沟桥以东,龙潭街以北,南庄路以西。
包括:观象台、三角线、南大街71??91单号、新华东街1?3区,新华楼、公园路、小酱沟、联丰家园、众诚小区、名仕豪庭、二公司宿舍、南深沟经理部、防疫站小区、煤管局小区等。
阳泉七中:
龙潭街以南、南庄路以西(含龙潭街以南南庄路)、新华东街以南、新华西街以南、南外环路以北。
包括:气象居、新华西街1??3区、新华东街四区、五号桥城区教师楼、南深沟皮革厂、北深沟西区、龙躺梁、朝阳街、大阳坡、南山南路等。
阳泉市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施教区范围
实验小学:
东至恒大花园(不包括恒大花园,包括山水林语),西、南、北均至开发区所辖范围。 阳泉十中小学部: 西至恒大花园(包括恒大花园,不包括山水林语),东至方大添加剂,南、北均至开发区所辖范围,上五渡村,河坡村。
下五渡学校:
西至方大添加剂,东至日昱城,南、北均至开发区所辖范围。
王垅学校:
王垅村。
阳泉二十中小学部:
侯家沟村、柳沟村、大西庄村、长岭村、驼岭头村、石马沟村。 杨家庄乡路家山村、张家洼村、平定庙堰村未实施村搬迁之前,按原招生计划进行。
阳泉十中: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开发区常住户口或在开发区居住且符合在开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阳泉二十中:
同时要招生李家庄乡所辖村以及本服务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阳泉市城区小学招生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均衡生源分配,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证我区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能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本区适龄儿童、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及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4.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责任制”,施教区范围内人户(户籍和其监护人房产证)一致优先安排的原则。
5.坚持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均衡分配、均衡编班、均衡搭配教师的原则。
6.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班容量,坚决遏制择校现象的原则。
四、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规模轨制,依据学校布局及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在相对稳定原有施教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施教区范围,各校依据施教区范围组织招生工作。
2.本区户籍学生须持有相应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
(二) 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符合条件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和学校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招录,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入学。
2.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须持“四证”: ①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②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一年以上的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③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④户口薄。
(三)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阳泉市聋哑学校报名,智障等儿童到城区培智学校报名。确保辖区内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四)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庶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联〔2012〕2号)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五、招生对象及流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城区常住户口或在城区居住且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二)招生流程:
1.8月15日-8月17日,学生到施教区所在学校报名,学校进行证件审核、报名登记,同时采集学生基础信息并录入电子模板。
2.8月18日-8月21日,各学校上报新生名单及电子模板,上交新生报名证件,教育局进行二次审核。
3.8月26日,各学校上报本年度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分组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4.8月27日-8月30日,模板数据导入全国学籍系统,完成查重、问题学籍处理工作。
5.8月31日上午,在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的监督下,各小学在本校集中进行电脑随机分班,班主任现场抽签决定所带班。编班工作一次进行,做到全员列编,不遗不漏。编班、抽签结果要在本校校园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张榜公布,并进行备案(一式三份:教育局、教育纪检、学校)。
六 招生规定:
1.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籍和合法房产证两证统一。
2.学生因父母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居住一起,合法房产证所有者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施教区内新房(因暂时无房产证不能落户)需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及近期煤气、水电、物业等收费收据证明已入住。
4.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施教区,房屋已拆迁属于原地安置的,提供拆迁证(监护人)或房产管理部门证明。
5、适龄儿童的户口未随其父母、爷爷、奶奶或外祖父、外祖母,挂靠在亲友户口上,这部分适龄儿童要劝其回其父母户口和住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各校不得随意招收入学。
6.起始年级跨县(区)流动的学生应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7.严格学籍管理。
①学生学籍信息数据按“学校收录、属地监控、分级审核、全国联网”、“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与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读。
③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规定,小学一年级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六年级第二学期不予办理转学。
④全国学籍系统对各时段应完成的工作有明确要求,学校要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负责。
8. 本学年招生严格以适龄儿童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户口簿作为招生依据。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批准,谁负责”制度。
9.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区责任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通知书制度,确保本施教区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真正落实招生具体政策、施教区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等制度,使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生施教区外的学生。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中小学生的入学就读,牵涉社会的千家万户,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多年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城区范围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区范围人口居住的密集程度的不平衡,给我区教育发展造成的压力极大,各校施教区划分一直无法固定,部分施教区做了微调,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位学生、家长知晓招生、编班要求及操作程序,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提高对均衡编班的认识,取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充分理解、配合和支持,确保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