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机构/岗位 | 人员 | 工作职责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处长 | 李洪杰 |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 教学楼416 | 87508256 |
副处长 | 吕铭 | 网络中心、教学服务中心 | 教学楼414 | 87508278 |
副处长 | 许军 | 规划管理中心、考试中心 | 教学楼316 | 87508258 |
副处长 | 李凤琴 | 科研、学报编辑部 | 教学楼318 | 87508255 |
考试中心 | 蔄福军 | 考试、教学辅助 | 教学楼308 | 87508257 |
考试中心 | 王欣 | 考试、教学辅助 | 教学楼308 | 87508257 |
网络中心主任 | 李发顺 | 多媒体教学、学院网络、计算机教学 | 教学楼2楼 | 86600403 |
网络中心副主任 | 方宁 | 多媒体教学、学院网络、计算机教学 | 教学楼2楼 | 87508259 |
科研科副科长 | 王兰娟 | 科研、学报责任编辑、执行编辑 | 图书馆303 | 87508272 |
科研科 | 房树新 | 督导室 | 图书馆204 | 87508276 |
二、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十年动乱中办学中断。1981年4月于现址重建,1982年新校址建成投入使用至今。1984年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改称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承担全省政法干部在职培训任务,兼办成人专科学历教育。
1992年经中共黑龙江省委6届常委会228次会议决定,在学院设立省检察官培训中心、省法官培训中心;1995年,经国家计委和教育部批准,学院成为全国首批成人院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的三所试点院校之一;1999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同年,经黑龙江省人事厅批准,设立公务员培训基地;2003年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批准,在学院设立全省唯一一所政法干部培训中心。从1999年开始,学院基本形成干部在职培训、成人学历教育、普教专科(高职)“三位一体”的办学格局。2015年4月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部署,学院从2016年起停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教育。二十多年间,学院培养政法业务骨干和各类法律人才4万余人,毕业生遍及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及各法律服务行业,为推进黑龙江法治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设有15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包括9个党政处(室)和4个教研部。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近百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30人、讲师19人,有2人获得过全国优秀教师,3人获得过省级优秀教师。教师中1人为博士学位,3人博士在读,24人为硕士研究生毕业,16人为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师中双师型教师22人。在法理、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事司法等优势学科领域有张波、张恩学等享誉省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学院院长张波同志任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共黑龙江省委法律顾问,副院长张恩学同志任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行政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学院拥有《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黑龙江省疑难案件法律问题研究所和黑龙江省法正邪教问题研究所。《学报》是全国高职法学类核心期刊,疑难案件法律问题研究所是省内乃至全国为数不多的疑难案件法律问题科研机构,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训平台。邪教问题研究所是在省委省政府和省防范办支持下,由学院主要负责的专业科研机构。
1月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1次会议明确了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全面依法治省政策法律研究中心”即“一个基地一个中心”的发展定位。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明确学院为“公益二类”正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司法厅,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面依法治省相关干部教育培训、全省政法干部政治培训、政法委系统干部培训、政府法制干部培训、政府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司法系统(除监狱、戒毒干警警务培训外)干部培训及其他社会培训等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省相关法律政策理论研究;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进入,展现新作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将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和学院党委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两次视察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强调并坚持“政法学院姓党”原则,全面推进“一个基地一个中心”建设,努力开创学院事业发展新局面,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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