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补助对象条件
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2.危险等级划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颁布了《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将农村危房划分为C级和D级。
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3.建设标准
C级危房改造:修缮加固。
D级危房改造:拆除重建。建筑面积40平方米至80平方米,最多不超过80平方米。改造后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交予使用时必须将旧房拆除,不得出现“建新房、留危房”的情况。
4.补助标准
C级危房:区级及区级以上改造资金 1.3万元/每户。
D级危房:区级及区级以上改造资金 3.5万元/每户。
5.资料要求
危房改造对象需备齐以下资料:(1)璧山区农村危房改建申请审批表;(2)璧山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农户家庭户口信息;(5)房产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6)贫困证明;(7)房屋维修(建设)施工合同。
各镇街及各村委会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对象备齐资料并及时建立一户一档。
6.办理单位:各镇街道建管科(办)。
7.资金发放方式
竣工验收并审计合格后,区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房改造户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