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亦称护理假,一般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现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陪产假进行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陪产假每个省份的天数可能不太一样,下面为你介绍关于河北陪产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正式通过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产假98天的基础上,今后河北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据介绍,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省(区、市),延长产假均在30-60天之间,延长产假为60天的,除河北外,还有山西、安徽、江西等8个省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期间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平台或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绍廉介绍,我省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为440万左右,预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3-5年内,年均出生人口增加20万-40万。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可能形成一定的出生人口堆积,但从中长期看,将有利于全省人口结构优化和均衡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种情形可申请生第三个孩子 《条例》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 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郑爱军介绍,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从照顾病残儿家庭、保证再婚家庭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子女两个方面予以考虑,以体现生育政策的公平性和维护再婚家庭的稳定性。 尹爱东解释说,符合条件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同样享受《条例》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天数。明确再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而且,审批期限不包括病残儿医学鉴 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郑爱军说,再生育审批属于行政许可,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明确规定再生育审批的期限和不予审批的处理程序。因此《条例》做出了上述规定。超生要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条例》规定,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 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 四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五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上述标准征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对收养人按其子女数同样比照上述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不符合《条例》规定而生育的当事人,《条例》明确规定,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处分;是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领独生子女证父母仍有奖励 张绍廉表示,生育政策调整后,国家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不再奖励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据此,对奖励和保障进行了修改: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措 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不过,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条例》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应当享受计划 生育奖励和相关扶助政策的,可继续享受。 《条例》规定,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 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 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