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2019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21 19:44:38

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 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 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对于农村违规占地、一户多宅以及超过当地规定宅基地面积的宅基地,都是无法进行确权的。而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调整,2017-2018年这些土地和农房不能进行确权,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

1、存在争议的宅基地。不管是占地面积还是四邻边界存在争议,宅基地都不能进行确权。

2、新住宅已经建成并且入住,但老宅子仍然并未拆除的。根据一户一宅原则,新老住宅只能确权一处。

3、在村集体内购买的他人农房。还是根据一户一宅原则,购买的农房以及该农房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能进行确权的。

4、房屋自然坍塌两年以上的房屋和宅基地。这类房屋和宅基地将被依法回收,无法进行确权。

5、被依法征收并且已经接受安置的农民的宅基地。农民如果宅基地被依法征收,而且接受了安置,是不能进行对原有宅基地确权的,也不会分到新的宅基地。

据了解,除此之外,以下这几类也无法确权:

1、经过审核批准的宅基地,长期未使用者,也将不予确权!

2、被依法征收已经统一安置的也将不能确权!

3、一户多宅,一个农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将不予确权!

4、未经过审核,便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可能的房子会被依法拆除,且不得进行确权!

总得来说,这些宅基地确权政策的新调整,虽然说让农民的一部分宅基地和农房不能进行确权,但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损害,反而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农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是否可以确权?

按照最新的政策,也就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精神,农民迁出了农村,原先在所在村的土地仍然会得到确权登记颁证,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在2014年以前,对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法里面的根据对农民的土地有两种处理,一种是在设区的市,统计是要求退还到所在的村,而在非涉区的村不要求退,采取农民对于承包地的自愿原则。2014年颁布户籍管理制度以后,对这一方面进行了改进,不存在设区、非设区市,只要村民愿意就可以把土地确权。但也有界限,2014年以前,已经把在农村的耕地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到村集体了,就不再享受现有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情况宅基地要进行收费

一、农村土地被私改为宅基地

农村中,将耕地、荒地私自改造成自家宅基地的情况,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农民们可能不知道,其实国家对农村土地早已做了严格的划分,比如宅基地就是用来建房的,不能用于其他用处,违者将处以相应的处罚。按照我国对土地的规定,如果农民存在私改土地用途的情况,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又是家中唯一的房屋的,可以暂时不予拆除但是必须要付费才能使用。具体收费情况如下:120平米以内暂时不收费;超过120平米又低于190平米的,每平米按照3元征收;超过190平米不足240平米的,每平米按照6元收取。

二、宅基地面积超标

在农村中,每家每户划分宅基地都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按户按人口来划分,人多分得土地就多,人少分得自然少点。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有农民能够多分到一部分宅基地,对于多出来的部分是必须要缴费才能使用的。另外,我们知道我国对每家每户的宅基地面积都做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农民在建房时常常想办法多占宅基地,这次土地确权后,超出宅基地使用证上分配的宅基地面积的就要开始收费了。目前收费标准还不一致,具体以当地标准进行收费,但是有这类情况是一定会收费的。

三、农民拥有一户多宅

农村中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属于农民的私用财产,对于那些一户多宅的农民,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采用对多占部分进行缴税,而有的地方则必须对房屋进行拆除对宅基地进行回收,如果农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具体怎样处理可以咨询村干部了解详情。大家对以上3种宅基地收费有什么想说的吗?这些情况该不该进行强制收费呢?你家的宅基地会面临收费吗?

2018年之后农村的土地政策变化

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

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

现在许多农民都还在讨论土地确权之后,到了2027农村的土地是否还会再次进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再次分配土地,这些资源必然会遭到浪费,所以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严格保护农村土地

现在各地农村都在开展土地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农村耕地红线,确保农村耕地的地力,《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农民将耕地另作他用土地将会被收回。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将会除以罚金和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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