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那么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西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交税政策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年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买卖交税新政策规定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2018西安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1、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这一部分的缴纳是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缴纳的标准一样、都是总价的0.05。
2、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土地税、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的标准的、不交纳土地税、没有达到标准年限的缴纳的总价的百分之一。
3、经济适用房买卖如果在中介进行的、还需要缴纳中介费、费用标准是总价的2至3不等。
西安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全额购房发票、购房证等材料。
(二)受理审核。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受理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缴纳通知书,载明应缴差价款金额、指定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准予批复。申请人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后,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缴款凭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变更转移。申请人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批复、差价款缴纳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二、西安经济适用房交易注意事项
1、要明确一点,西安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产权证,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
2、经济适用房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西安的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