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2022年合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买卖交税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5 04:24:02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那么合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合肥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交税政策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18年合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买卖交税新政策规定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合肥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

出售经济适用房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经济适用房在出售的过程中可以分成两种情况: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合理的价格进行出售,但是还要缴纳一些额外的费用。二种情况是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没有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入价格的单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合肥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哪里领取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到合肥市审批办证大厅的“房产局”窗口领取,记得带上身份证。如果是已婚人士,请带上配偶的身份证。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