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那么2018年无锡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无锡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510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3、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5、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应当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2、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家庭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三)家庭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
(四)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户籍、学历、婚姻状况等证明;
(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
(四)拟租住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婚姻状况、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纳、收入等证明;
(五)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市、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受理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个人申请。
办理流程
1、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走访、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核。
2、初审通过的,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者工作单位及区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初审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5、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回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通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
办理地址
崇安住房保障窗口
地址:人民东路307号二楼
电话:0510?82752750
滨湖区住房保障窗口
地址:鸿桥路885号C203房
电话:0510?85809922
新吴区新吴区住房保障窗口
地址:和风路28号10楼
电话:0510?8189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