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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天津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3 18:37:43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那么2018年天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天津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图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2018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

目前,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

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

《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标注的项目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单自行废止。

公租房租赁保证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的租房保证金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抵扣欠缴租金和违约赔偿,一次性结清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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