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商洛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3470元/人/年,其中A档救助标准提高到289元/人/月、B档救助标准提高到245元/人/月、C档救助标准提高到130元/人/月。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490元/人/月。来源:商洛?望台
据了解,近年来,商洛市民政局和财政局每年都会下发通知,要求提高商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查阅2015年至2017年相关数据对比分析,商洛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逐年提高,而且每一年提高的幅度也在逐渐增大。
通知要求商洛市各县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那么,什么样的家庭条件才能被确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呢?一起来看看陕西农村低保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