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五十年代,1953年政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进行修订完善,并一直适用到1982年。十二大以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废止,1982年颁布实施《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国务院,1982年5月14日起施行),1987年土地征用由行政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1987施行日期 1982年5月14日 1987年1月1日1988年12月29日1999年1月1日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3?6倍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安置补助费每安置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2?3倍。每亩最高不超过年产值10倍。每个安置人口,为年产值4?6倍,最高不超过15倍。两费经省级批准可提到30倍。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办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六届2次会议通过六届23次会议通过(1987年) 七届8次会议修正(1989年) 八届37次会议第二次修正(1997年) 九届21次会议通过(2000年)
施行日期 1983年7月17日1987年1月21日1989年3月13日1997年7月14日2000年6月29日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5--6倍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8--10倍
安置补助费该耕地平均年产值2-3倍,每亩最高不超过10倍。平均年产值4--6倍,最高不超过15倍。
文件没有明确文件没有明确文件没有明确菜田3000元/亩,水田2000元/亩菜田3000元/亩,水田2000元/亩
青苗补偿青苗补偿为当季产值菜田每亩600元,水田每亩350-400元。菜田每亩800-850元,水田550元。菜田1000元,水田700元。菜田1000元,水田700元。
土地补偿倍数相当5-6倍相当5-6倍相当于5-6倍年产值的7--9倍年产值的8--10倍
土地补偿费具体金额(元) 菜田:4000-5000元
水田:2100-3000元
园地:1500-2300 菜田:6500
水田:4000-4500
园地:3000-3500 菜田:8000-8500
水田:6000-6500
园地:4000-4500 菜田:21000-27000
水田:14000-18000
园地:8400-10800 菜田:24000-30000
水田:16000-20000
园地:12000-15000
安置补助费计算办法每人相当于年产值3倍,每亩不得超过10倍,每亩最高14倍。不予招工,应付安置补助费。菜田、水田每劳力分别为6500元、5500元。
菜地每亩劳土比≥2.7的按18000元/亩计,每亩水田劳土比≥2.3的按13000元/亩计。菜田、水田每劳力分别为14000元、12000元。
菜田、水田劳土比≥2.25的分别按30000元、18000元计。安置补助费倍数为4-6倍,数额为×产值×倍数×人土比,最高15倍。
菜田、水田每劳力分别为14000元、12000元。最高分别限定为45000元和30000元。不以劳土比计算,按年产值 12--18倍,分区域地类计算。最高分别为54000元、36000元。
安置补助费具体金额范围(元) 菜田:7000-10000
水田:4000-7000
园地:3500-5000 菜田:6500-18000
水田:5500-13000
园地:3000-3500;9000 菜田:14000-30000
水田:12000-18000
园地:8000-18000 菜田:14000-45000
水田:12000-30000
园地:4800-7200 菜田:36000-54000
水田:24000-36000
园地:18000-27000
青苗补偿费(元) 菜田:
水田:
园地:菜田:600
水田:350-400
园地:300 菜田:800-850
水田:550
园地:400 菜田:1000
水田:700
园地:500 菜田:1000
水田:700
园地:500
包干费(元) 菜田:1500
水田:1200
园地:1000 菜田:2100-2700
水田:1400-1800
园地:840-1080 菜田:2400-3000
水田:1600-2000
园地:1200-1500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5元 1602元 5625元 10399元 16035元
比较内容 1984年政策 1988年政策 1994年政策 1999年政策 2003年政策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5 1602 5625 10399 16035
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45 832 2000 4024 5548
平均菜田征地费 13000 18750 30250 53500 72000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数 21.49 11.70 5.38 5.14 4.49
是同期农民收入的倍数 37.68 22.54 15.13 13.30 12.98
平均水田征地费 8050 13500 21250 37000 48000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数 13.31 8.43 3.78 3.56 2.99
是同期农民收入的倍数 23.33 16.23 10.63 9.19 8.65
平均园地征地费 6150 6500 17250 15600 36000
是同期农民收入的倍数 17.83 7.81 8.63 3.88 6.49
是同期居民收入的倍数 10.17 4.06 3.07 1.50 2.25宅基地补偿(09年平均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 其他地上(下)
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300元。 3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