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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6 18:51:56

大同,山西省省辖市,是山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山西省第二大城市,全境总面积14176平方千米,市区面积2080平方千米,建成区108平方千米(2010年)。日前,大同市公布了一批2018年土地房屋征收公告,看看具体的征收地点、征收标准吧。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建设拥军路周边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改善拥军路周边道路交通,市政府决定2018年建设拥军路周边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7项)

1.平城街西跨桥,道路东起魏都大道,西至武州西一路,规划红线24~50米,全长1.7公里。

2.北环路,道路南起云冈路,北至西苑路,规划红线50米,全长3.1公里。

3.武州路,道路南起平城西跨桥北,北至西苑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930米。

4.武州西一路,道路西起北环路,东至五州帝景配套二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530米。

5.武州西三路,道路西起北环路,东至武州西一路,规划红线50米,全长570米。

6.新华街,道路南起魏都大道,北至武州路(拥军北路),规划红线40米,全长1.35公里。

7.马军营村规划路,道路南起庆新路,北至云冈路(L型走向),规划红线30米,全长1.4公里。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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