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现将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城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鹅埠镇、后门镇、陶河镇、赤坑镇、联安镇、梅陇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赤石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小漠镇、黄羌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拆迁往往由于赔偿金额等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只好通过法律程序获赔。拆迁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免费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