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长春市幼儿园学费收费标准,2019年长春市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9 21:43:09

长春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省级示范:750元/月
市级示范:650元/月
其他:450元/月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外语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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