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对象有哪些?
异地办理身份证对象:首先,必须是本省户籍人口,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其次是,只能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办理身份证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异地办理身份证时所需的手续: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时,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