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福州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一、福州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 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
二、马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91-83984299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闽侯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1-2206089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罗源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岐阳小区3号(暨罗源县公安局办证服务厅)
咨询电话:0591-2687337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永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16号窗口
咨询电话:0591-622756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仓山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楼(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1-631177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七、晋安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中队
办公地址: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22号
咨询电话:0591-87711892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八、连江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3号
咨询电话:0591-2213359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九、闽清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闽清县梅城镇下龙洲201号
咨询电话:0591-623008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十、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清市元洪路528号公安科技大楼
咨询电话:0591-851952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一、长乐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咨询电话:0591-282016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福州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基本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可办理点拍摄)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现场填写)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国家备案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供
1、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2、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二、福州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