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台州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一、台州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2号
咨询电话:0576-882120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5:30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九峰路239号
咨询电话:0576-842055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广陵路27号
咨询电话:0576-8721221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
咨询电话:0576-8396713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22号
咨询电话:0576-861068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15;下午14:15-17:15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
咨询电话:0576-8883673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西延
咨询电话:0576-829993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军民路15号
咨询电话:0576-833065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城关镇解放路82号
咨询电话:0576-893735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台州市临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清化路200号
咨询电话:0576-853373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台州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5、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6、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7、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二、台州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