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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2-14 02:31:59

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国家工作人员同意出境的证明等。港澳通行证和护照是可以同时办理的,按照法定办理程序办理即可。以下是衡水具体办理地点及材料,仅供参考。

衡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衡水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衡水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前进街与南环路交叉口北行50米路西

咨询电话:031829664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14:30-17:30(夏)

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武邑县建设西路186号

咨询电话:03185727678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夏)13:30—17:30

饶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饶阳县平安西路83号

咨询电话:0318777807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夏)13:30—17:30

二、衡水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二、衡水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港澳通行证申请条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2、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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