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仅供参考,消息“名下有黄标车的不准买新车;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黄标车闯禁的,一律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黄标车治理新方案,加速淘汰黄标车,擦亮我市华东地区“天然氧吧”的金名片。
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标准的汽油车、低于国Ⅲ(不含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国I、国II柴油车。
据环保部门统计,2013年底,仅占全国汽车保有量10%的黄标车,造成的尾气污染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0%。黄标车成了名副其实的排污大户。实际上,根据科学测算,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就相当于28辆国IV车。
去年以来,全省各市都开展了黄标车淘汰工作,而截至目前,丽水仍有7251辆黄标车没有淘汰。作为华东地区的“天然氧吧”,优秀的空气质量已逐渐成为丽水的一张闪亮名片,黄标车已日渐成为进一步提升丽水空气质量的绊脚石。
作为黄标车“淘汰战”的主力军,市公安局积极应对,制定实施了9条新政策倒逼黄标车淘汰。“从7月31日起,我们将不予受理黄标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不予发放环保标志;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证》,已经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全部在11月底前注销;黄标车限行区域从原来的市区和各个县城城区扩大到全市各个建制镇;对黄标车闯禁实行电子抓拍;对于黄标车闯禁的,一律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黄标车报废淘汰补助截至12月底;停止黄标车省内异地年检;对名下有未报废、淘汰黄标车的车主,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及二手车过户业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朱国伟介绍,交警部门将紧盯黄标车违法行为,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让黄标车在我市“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