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海最新人事任免
公告1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达明山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勇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决定免去:
纳进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 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 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公告2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任命:
郭 丽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冶秀兰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文生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吉维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 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成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冶秀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 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庞加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耀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永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鲍延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海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鸿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公告3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任命:
祝甲文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古鄯法庭庭长;
卓玛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学明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福成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韩忠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罗胜利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文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冶晓玲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任培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良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 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鄂秀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学明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庭长职务;
马福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忠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冶玉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青海任免李增刚、薛宏轩、孔令栋、刘云洲、袁林、许国成等职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李增刚同志为青海省铁路民航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薛宏轩同志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孔令栋同志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云洲同志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林同志兼任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许国成同志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孔令栋同志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谷晓恒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董金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青海对朱耀国、星连文、周引民进行任前公示
根据《青海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提任的干部公示如下:
朱耀国,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星连文,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周引民,男,汉族,196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部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6日。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地址: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810000)
举报电话:(0971)12380
举报网址:http://www.qh12380.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