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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最新人事任免,青海最新干部人事任免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3 13:26:02

一、青海最新人事任免

公告1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达明山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勇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决定免去:

纳进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 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 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公告2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任命:

郭 丽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冶秀兰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文生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吉维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韩 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成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冶秀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 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庞加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耀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永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鲍延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海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鸿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公告3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7月17日表决通过)

任命:

祝甲文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古鄯法庭庭长;

卓玛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学明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福成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韩忠志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罗胜利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文辉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冶晓玲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任培莲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良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 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鄂秀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学明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庭长职务;

马福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忠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冶玉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青海任免李增刚、薛宏轩、孔令栋、刘云洲、袁林、许国成等职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李增刚同志为青海省铁路民航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薛宏轩同志为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孔令栋同志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云洲同志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林同志兼任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许国成同志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孔令栋同志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谷晓恒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董金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青海对朱耀国、星连文、周引民进行任前公示

根据《青海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提任的干部公示如下:

朱耀国,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星连文,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周引民,男,汉族,196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部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6日。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地址: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810000)

举报电话:(0971)12380

举报网址:http://www.qh1238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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