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法官检察官任免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下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任命蒋浩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顾全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竺常?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侯丹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蓓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彭浩、张晓帆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程小勇、范一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包晔弘、肖晚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余剑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燕华、胡桂霞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鹏飞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孙咏、马昌骏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俞秋玮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
任命吴炯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益平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陆韵华、李丽丽、李骏、姚磊、陈锐、孙红日、郭大梁、刘建雷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健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俞巍为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邵勋、杜灵燕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燕华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童蕾为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苹、张申杰、周斌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聂文峰、陈霁蕾、张永胜、张守慧、吴卫军、黄郁成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晓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曹杰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卢雪华的上海市沪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上海市发布一批干部任免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案:
决定任命赵永峰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赵祝平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解冬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郑杨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傅爱明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凯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蔡敏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杨慧亮为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链接:
赵永峰,男,1964年9月出生,河南叶县人,汉族,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副巡视员,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黄浦区委常委、副区长、区行政学院院长,静安区委常委、副区长,静安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上海市机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虹口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
解冬,女,1971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1995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
曾任市金融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副处长、联络服务处处长和联络推广处处长,长宁区副区长,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等职。
三、上海市人事任免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25日)下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免去傅爱明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凯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蔡敏勇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赵永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赵祝平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解冬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郑杨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慧亮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蒋浩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