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板块与板块之间相互挤压碰撞,造成板块边沿及板块内部产生错动和破裂,是引起地震的主要原因。以下是本网站小编整理的关于衡阳地震带发布的一些信息以及衡阳历史上上的地震记录相关知识。
一、衡阳历史上的地震
中国古代正史中的“本纪”、“五行志”及地方志中,会留下相当多自然灾害的记载。
湖南,尤其是湘江流域的自然灾害以水灾和旱灾为主。灾害性地震,从西汉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遍查史书,记录极少。1961年,湖南历史考古研究所曾遍翻史籍及前人笔记制作《湖南自然灾害年表》,最后也只找到三则“地震”记录:
·公元前48年(即西汉元帝初元元年),桂阳郡地震,大水溃出。
·公元805年(即唐顺宗永贞元年),沅江地震,江溢山裂,人皆露处。
·公元1522年(即明世宗嘉靖元年),长沙大水七日,风雷电大作,沿江地震,至岳麓而定,城郭多没。
前两则地震记载的发生地,一在湘南,一在湘北,地震后还引发了相关地质灾害。
而明嘉靖元年,长沙地区所发生的“沿江地震”,有可能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灾害性“地震”。古人关于地震和大水引发的地质性灾害的界限相当模糊,甚至明代记载的这则长沙“地震”,有可能只是大水引发的堤岸崩塌。
世界有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至喜玛拉雅地震带,它们是地震的多发地点。有考古专家曾著文说长沙马王堆里躺着的老太太辛追的陪葬品之所以保存完好,就因为,长沙地区不在主地震带上,极少发生灾害性大地震。
据介绍,就全国范围而言,湖南是地震活动比较少也比较弱的一个省份,历史上发生的地震也不多。有记载的最大的一次,是1631年8月发生在常德澧县震级为6.8级的地震。长期以来,湖南省发生2级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六七次,3级以上大概平均每年1次,不过都没有造成大的破坏。
资料显示,湖南处于华南地震区内相对活跃的中强地震带——长江中下游地震带汉水与大娄山-雪峰山地震小区,区内活动断裂众多,地质条件复杂,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历史和构造背景。此外湖南地震还具有震源浅、烈度偏高的特点,一个3级地震即有强烈震感,并可能造成破坏,4级左右的地震就有可能成灾。自公元1500年以来,全省有10个市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共计20多次,所有的市、州都发生过强有感地震。从新近长沙发现的古地震遗迹分析,我省曾发生过至少两次强度在7级以上的地震。自1973年以来,湖南地震监测台网共记录到长沙行政区域内地震92次,而在历史上长沙记载的中强度地震也有3次。
由于省内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开采引起的地震时有发生,大中型水库较多,存在诱发地震的潜在因素。在全国已有记载的30多座诱发地震的水库中,我省有4座。1996年,省会长沙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2006年常德成为全国24个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戴塔根认为,由于境内的断裂构造较为发育,在一些因素的诱发下,也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值得加强监测。
湖南省“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指出,我省虽然近70多年没有发生大地震,根据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般规律分析,我省中强地震的潜在危险正在逐渐增大。因此,在未来几年,湖南将逐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规划要求在全省消除地震监测盲区。长株潭和洞庭湖区域的城镇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综合能力,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城市防震减灾能力也要有相应提高,部分农村民居采用地震安全适用技术,提高农居地震安全水平;实现全省范围内破坏性地震的快速有效紧急救援,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三大战略要求打下扎实的基础。
到2020年,湖南省将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长沙市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类城市的水平,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力争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消除地震应急体系不完备的地区,所有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60%的新建农村民居采取抗震设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