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2019黑龙江病假工资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4 02:36:26

黑龙江省病假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黑龙江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第2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85%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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