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自动离职还能被扣工资吗

发布时间:2023-09-18 08:28:10

  劳动者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社会保险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福利,那么在最新劳动法全文中是否有解析有关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自动离职要能被扣工资吗?

  针对此问题,我们看一组案例:

  【案例】:王女士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日前,她因个人原因未经公司批准便不到公司上班了。公司以她未办理辞职手续属私自离职,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扣发了她当月的工资。对此,王女士感到不能接受,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人社部门依法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虽然与王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人社部门当场依法向该公司下达改正指令书,限期补发王女士的工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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