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教内学办〔201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以下简称内初班)将继续保持10000人的招生规模,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稳定在3300人的招生规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内高班(含对口班)、内职班、内初班办学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当地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工作日程开展工作,保证全区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确保招生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载体,创新形式,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
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等各项办学工作进展顺利,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效日益彰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04年以来,已有11届3.3万余名内高班毕业生,其中95%以上顺利升入内地高校学习。截止目前,已有7届1.18万余名内高班大学生顺利毕业,其中部分考取了研究生和在内地就业,大部分选择了回疆就业,充实到了新疆的各行各业和基层部门,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内职班已累计招收各族学生1.32万人,首届近2500名学生顺利毕业并基本实现就业,一部分学生在内地和新疆高校继续深造,一部分学生在内地和新疆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内初班办班十年来,已有8届近3.52万名学生毕业,大部分毕业生顺利升入内高班学习,未升入内高班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志愿已升入区内高中班、内职班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习。各地要在深入了解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切实加大对党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要重点加大面向基层农牧民和农牧区学校的宣传力度,确保农牧民子女报名的数量和质量。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招生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配合加强宣传。采取走向街头、社区、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片、设立宣传咨询点、开通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主题班会及家长会等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力争使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抓住关键,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报名考试(测试)工作
(一)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今年起内高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可以兼报内职班,具体报名条件按我厅印发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考生须凭身份证件(无身份证的,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证明,并须在体检、建档前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予体检、建档)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各地、各学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适龄学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向学校分配名额,更不得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由兵团负责。报考内高班的兵团学生,须到户口所在地兵团所辖师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整理后交所在地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报考内职班、内初班的兵团学生,以团场为单位,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报名,由县(市)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测试。
(三)内初班毕业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三者可兼报)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工作由办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体检、建档、录取工作与生源地其他考生一并进行。
(四)各地在组织学生报名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报考内高班、内职班的考生需按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标准交纳考试费用47元,报考内初班的考生需交纳测试费用8元,并在规定时间按标准上交自治区相关部门。
(五)内高班、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20日至22日进行(均属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单独命题),内高班各类别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内初班招生摸底测试定于5月15日进行。
四、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严把招生入口关
各地要进一步把好招生入口关,努力提高生源质量。要严格体检、建档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比例组织体检和建档,今年,内高班体检和建档比例为:百万人口以上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1的比例进行,百万人口以下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7的比例进行;内职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进行;内初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下达地区计划的1:1.3的比例进行。
一是要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区内初中班考生户籍管理及政审工作的通知》(新教内学办〔2013〕4号)精神,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信息,实行校长负责制、班主任把关制,重点要严格户籍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名,对报名工作中户籍不符、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倒查机制。要做好考生电子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工作,认真核对考生考试语种、考生类别等信息;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县(市)所报信息并汇总,确保每一名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要把好招生政审关。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新教内学办〔2013〕4号文件精神,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按照“谁政审、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共同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三是要把好招生体检关。各地要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体检标准和工作要求,教育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生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严防漏检、替检,按要求公示体检名单及体检结果,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四是要把好贫困等级认定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及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新教基〔2010〕6号)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当地民政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内高班、内初班学生贫困等级评审及认定工作,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优惠政策。
五、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前教育和学生家长培训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以县市、学校为单位对录取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新生进行行前培训,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指导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考生承诺书》、《家长承诺书》并签字,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做好新生报到的组织安排工作。
附件:1.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内职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内初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5年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2月10日 | 内高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县、市、区教育局内学办或负责内高班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 | 自治区内学办 |
3月1日-3月31日 | 内高班进行招生宣传及咨询、组织赴内高班考察的家长配合招生宣传进行宣讲 | 地、州、市 教育局 |
3月7日 | 全疆内高班招生宣传日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3月10日-4月10日 | 组织各学校网上报名培训、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及资格审查 |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4月11日-13日 | 各县(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 县(市)教育局 |
4月14日-15日 | 各地、州、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 地、州、市教育局 |
4月16日-20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报名数据、电子档案信息 | 同上 |
4月25日 | 向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报送内高班考试试卷征订数 | 同上 |
4月26日 | 组织内高班报考学生模拟考试 | 同上 |
4月28日-5月6日 | 对内高班模拟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自治区学考办报送分析报告 | 同上 |
5月10日 | 内高班招生体检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相关县市区卫生局、体检医院负责人及主检医师) | 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 |
6月12日 | 召开全区考务培训会议 | 自治区学考办 |
6月12日-13日 | 领取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试卷 |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
6月17日-18日 | 各地州市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 地、州、市教育局 |
6月19日 | 各考点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 同上 |
6月20日-22日 | 组织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 | 自治区学考办 |
6月23日-25日 | 回收各地内高班招生考试答题卡(纸) | 同上 |
6月24日-27日 | 向生源地教育局移交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须填写学校应填内容) | 办班城市教育局、办班学校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6月26日 |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加分名单; 2、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 地、州、市教育局 |
6月26日-7月7日 | 网上阅卷 | 自治区学考办 |
6月27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提供内高班考生计划生育加分名单 | 自治区计生委 |
7月3日 | 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班网站、“新疆内学办”微博公布各地“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7日-20日 | 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对内初班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7月8日-12日 | 1、公布并公示内高班考试成绩; 2、确定体检、建档名单(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参加体检)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7月12日-15日 | 组织体检(含内初班毕业生) |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
7月12日-16日 | 公示体检、建档名单 | 地、州、市教育局 |
7月12日-21日 | 各地、州、市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 7月12日—18日:县(市)组织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建立档案) 7月19日—21日:地、州、市审核 | 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7月16日-17日 | 单项复查 |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
7月17日-19日 | 根据体检不合格考生人数,依次补充考生体检及复检。 | 同上 |
7月17日-21日 | 公示体检结果 | 同上 |
7月18日-21日 | 组织报考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政审 | 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7月22日-23日 |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考生体检表(不装入档案单独报送),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及考生建档数据(含电子相片); 2、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体检表(不装入档案袋)单独报送; 3、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考生政审表由地、州、市统一报送 22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 23日: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 自治区内学办负责,地、州、市教育局承办 |
7月22日-27日 | 审核档案材料、准备录取数据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23日-26日 | 自治区专家组审核体检表;向各地反馈自治区专家组审核认定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复检项目 |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 |
7月24日-27日 | 各地组织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作单项复检结论,认定复检合格者,将复检结论单独报送自治区内学办,并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共同终审 |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及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
7月28日-8月6日 | 组织录取 | 自治区内学办 |
8月2日 | 内高班招生录取现场开放日 | 同上 |
8月6日 | 召开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 | 同上 |
8月7日-11日 | 公布并公示录取名单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8月8日-12日 | 各地确认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8月12日-16日 | 公示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
8月17日-18日 | 地、州、市教育局协调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对新生、家长进行培训,发放录取通知书 | 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教育局承办 |
8月21日-26日 | 1、地、州、市组织新生到自治区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2、21日以地、州、市为单位报送新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按录取学校分)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8月22日-30日 | 新生入学教育培训 | 自治区内学办 |
8月24日-31日 | 组织新生乘车赴内地入学 | 同上 |
9月20日-30日 | 退还内高班未录取学生档案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附件2:
2015年内职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1月4日-31日 | 下达内职班招生专业及计划,印发《内职班招生通讯》 | 自治区内学办 |
2月10日 | 内职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 | 自治区内学办 |
2月-3月 | 内职班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 地、州、市教育局 |
3月7日 | 开展全疆招生宣传日活动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县、市教育局 |
3月10日- 4月10日 |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填报志愿 |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4月1日-30日 | 发放考生建档材料 | 自治区内学办 |
4月11日-13日 | 整理、汇总内职班报名信息 | 县(市)教育局 |
4月14日-15日 | 整理、汇总内职班报名信息 | 地、州、市教育局 |
4月16日-20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报名数据、电子档案信息 | |
4月25日 | 向自治区教科院申报内职班考试试卷征订数量 | |
4月26日 | 内职班模拟考试 | |
5月10日 | 内职班招生体检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相关县市卫生局、体检医院负责人及主检医师) | 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 |
6月12日 | 召开全区考试考务培训会议 | 自治区学考办 |
6月12日-13日 | 领取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试卷 |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
6月17日-18日 | 各地州市召开内职班考前考务培训会 | 地、州、市教育局 |
6月19日 | 各县(市)各考点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 地、州、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 |
6月20日-22日 | 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 |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
6月23日-25日 | 回收各地内高班招生考试答题卡(纸)及内职班考试试卷 |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6月26日- 7月3日 | 内职班考试网上阅卷、登分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4日-8日 | 公示内职班考试成绩、体检和汉语应用能力面试名单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7月7日-9日 | 组织内职班考生体检和汉语应用能力面试 | 县(市)卫生局、教育局、体检医院 |
7月9日 | 组织内职班考生体检单项复查 | |
7月10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上报内职班考生体检和汉语应用能力面试结果 | 地、州、市教育局 |
7月10日-14日 | 内职班招生录取工作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11日-17日 | 组织内职班考生建档,审核档案材料 | 县(市)教育局 |
7月15日 | 召开内职班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15日-19日 | 公示内职班录取名单和预科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7月17日-18日 | 向地、州、市教育局报送内职班录取考生档案 | 县(市)教育局 |
7月22日-23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职班录取考生档案 | 地、州、市教育局 |
7月20日-31日 | 收取内职班录取学生身份证原件、统计汇总预订火车票学生名单 | 县(市)教育局 |
7月-8月 | 审核内职班考生档案材料 | 自治区内学办 |
8月6日-7日 | 兼报内职班考生录取 | |
8月8日-12日 | 组织录取内职班兼报考生建档,审核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 |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8月13日-14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录取兼报内职班考生档案 | 地、州、市教育局 |
8月21日-26日 | 地、州、市组织内职班新生到自治区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8月22日-30日 | 内职班新生入学教育培训 | 自治区内学办 |
8月24日-31日 | 组织内职班新生乘车赴内地入学,组织内职班预科学生赴预科基地入学 | 自治区内学办、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9月20日-30日 | 退还内职班未录取学生档案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附件3:
2015年内初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2月10日 | 内初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地、州、市及县、市、区教育局或负责内初班业务工作人员参加) | 自治区内学办 |
3月1日- 3月31日 | 内初班招生宣传及报名咨询 | 地、州、市教育局 |
3月7日 | 内初班招生宣传日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县教育局 |
3月10日- 4月10日 | 内初班招生测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
4月11日-13日 | 各县(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 县(市)教育局 |
4月14日-15日 | 各地、州、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 地、州、市教育局 |
4月16日 | 各地、州、市向自治区教科院申报测试试卷征订数量 | 同上 |
4月16日-20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报名数据 | 同上 |
5月6日 | 召开全区考务培训会议 | 自治区学考办 |
5月6日-7日 | 领取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卷 |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
5月10日 | 内初班招生体检工作业务培训(地、州、市及相关县、市卫生局、体检医院负责人及主检医师参加) | 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 |
5月12日-13日 | 各地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各分考区领取试卷 | 地、州、市教育局 |
5月14日 | 各县市、考点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 县(市)教育局 |
5月15日 | 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 | 自治区学考办 |
5月16日-18日 | 回收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卷 | 自治区学考办 |
5月18日 | 各地、州、市报送少儿“双语”口语大赛加分名单以及“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 地、州、市教育局 |
5月19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提供内初班考生计划生育加分名单 | 自治区计生委 |
5月20日-27日 | 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阅卷、登分 | 自治区学考办 |
5月21日 | 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班网站、“新疆内学办”微博公布各地“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 自治区内学办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5月28日- 6月1日 | 公布并公示内初班招生统一测试成绩 | 同上 |
5月28日-29日 | 各地划定体检分数线 | 各办班城市教育局负责,生源地教育局配合 |
5月29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体检分数线 | 办班城市及生源地教育局 |
5月29日-31日 | 自治区内学办审核各地体检分数线并反馈审核结果 | 自治区内学办 |
6月1日 | 各地确定体检名单 | 办班城市及生源地教育局 |
6月2日-6日 | 公示体检名单 | 地、州、市教育局 |
6月2日-10日 | 组织体检 |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注:在承担内高班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 |
6月11日-12日 | 单项复查 |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
6月11日-15日 | 公示体检结果 | 同上 |
6月16日-20日 | 公示建档名单 | 地、州、市教育局 |
6月17日-23日 | 各地建档 | 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 |
6月24日-26日 | 各办班城市审核考生档案材料(同时补缺档案材料)、审核体检表 | 办班城市教育局负责,生源地教育局协助 |
6月27日-28日 | 各办班城市进行预录取 | 同上 |
6月29日 |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初班预录方案、预录名单、上线考生未录取名单及原因说明(含电子版) | 办班城市教育局负责,生源地教育局协助 |
6月30日- 7月4日 | 自治区内学办审核预录方案、名单,确定录取名单 | 自治区内学办,办班城市教育局及生源地教育局 |
7月1日 | 内初班招生录取现场开放日 |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
7月4日 | 召开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 | 自治区内学办 |
7月5日-9日 | 公示内初班录取名单 | 同上 |
工作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承办部门 |
7月6日-10日 | 各地确认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
7月11日-15日 | 公示内初班学生贫困等级名单 | 同上 |
8月25日-27日 | 内初班新生及家长培训 | 县(市)教育局 |
8月30日- 9月8日 | 内初班新生到校报到,各生源地教育局向办班学校交贫困等级认定表 | 生源地教育局、办班城市教育局及办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