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报的好,要包括三方面因素:好学校、好专业、不浪费考分。报的好,需要:了解考生能力、家庭背景,熟悉高考政策、录取规则、院校专业,拥有精准的高考录取往年数据、经验丰富的招办专家指导。本文高考升学网整理了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及新疆高考志愿设置的相关信息。由于新疆高考志愿设置到才公布,所以志愿设置本文先参考2018年新疆高考志愿。
一、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1日北京时间12:00至7月1日北京时间18:00,考生可登陆新疆招生网“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北京时间18:00;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北京时间18:00。自6月20日起,《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将在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阅。纸质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见《新疆招生与考试》第四卷)将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阅读“目录说明”。严格按照《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新疆招生与考试》第四卷)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无误。自主选拔批次的不分省计划(含高校专项)、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不分省计划,均以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公布的相关院校及专业为准。
参加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填报《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除“三校高职”计划以外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公布的“三校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初始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其他操作。考生修改后的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如因密码丢失、泄密造成志愿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如遗忘密码请与就读中学管理员联系。考生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情况,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2018年新疆高考志愿设置及填报时间
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进行
2018年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进行,继续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进行。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新疆2018年仍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北京时间18时。
新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为8个
2018年我区录取批次划分与2017年相同,分8个录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
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为更好给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今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减少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增加志愿满足率。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数量由6个调整为9个。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由原来的一次增加为两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针对区内高职(专科)院校征集志愿。
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据往年录取工作执行情况,结合2018年实际对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微调。录取工作预计自7月5日开始,8月27日左右结束,比往年提前5天。
取消全国奖励性加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文件,自2018年起,我区与全国其他省市区同步取消以下奖励性加分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增加公安民警子女优待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以下高考优待政策:
(1)残疾人民警察报考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围可查阅《规定》中相关内容。
考生了解《规定》详细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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