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

新疆2019高考改革新方案政策,新疆高考改革最新方案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7 00:54:21

非新疆出生落户考生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还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3.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有这两年的学籍档案和连续两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4.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两年的学籍档案,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须由组织部门出具父(母)援疆派遣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5、我区跨地、州、市就读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申请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经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6、未在南疆四地州、国家贫困县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和贫困县的特殊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区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英语听力不计入总分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18年高考外语/汉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

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2018年新疆高考统考科目汉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民语言(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及相关语种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使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考生的数学(文史类)科目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蒙语言试卷并使用蒙语言文字答题。双语班(指理科双语班、采取模式二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英语科目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回归往年新疆高考改革方案,了解新疆2018年高考改革方案

1、新疆2018年还将继续使用全国?卷为考卷,考试科目还是:语文、数学(文理)、英语、综合(文理)。

2、新疆高考继续分汉语言(民考汉)、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双语班六个语种进行。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

3、新疆增加了院校志愿数量,合并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本科一、二、三批次院校志愿数量,由往年的7、7、6个平行院校志愿统一调整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同时,将高职(专科)一、二批次合并为高职(专科)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2018年录取批次设置仍为11个。

5、据了解,2018年新疆将继续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志愿和分段修改志愿,高考加分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民族成份加分、南疆区域照顾性加分政策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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