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缩短办理时限
本条强调压缩办理时限,其中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9项业务不同程度压缩办理时限,最高50%,最少16%。
(一)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度检查(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申办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证变更(变更服务机构,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申办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年检(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房地产旧证换新证(原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房地产证加密、个人房改资料信息查询(原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原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购买房改公摊面积(原工作时限6个工作日)8项业务实现现场办结。
(二)9项业务办理时限实现不同程度的压缩。建设用地报批由原来90个工作日调整为55个工作日(由原来的5类业务合并为3类业务,由原来5类业务共90个工作日调整为3类业务共55个工作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承办环节减少1个工作日,审核环节减少4个工作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别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均在承办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交易登记中心缮证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历史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调整为50个工作日(承办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处领导审核环节减少2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交易登记中心缮证环节减少3个工作日)。办理房改房退案、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格审核、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分别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均在办理和审批环节各减少1个工作日)。
二、精减审批环节
本条强调优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3项业务由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即由局长审批改为处长审批。
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涉及的测绘、档案查册、估价、课税等环节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内部流转,不再由申请人多头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异议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项业务,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二级审批,办理时限时30个工作日缩减为18个工作日。企业改制房地产更名取消跨部门审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三、推进信息共享
本条强调采用网络技术实现5项业务网上受理审批,方便群众申请办理。
申办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度检查、房地产中介人员执业证变更(变更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年检、项目概况、商品房预售证5项业务,实现网上受理审批。
四、加快事权下放
本条强调市区分工,协同办理。
荔湾、天河、海珠、黄埔、白云区的存量房交易登记业务下放房屋所在地的区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原市局审批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改由各区分(县级市)局直接办理。
五、开展关爱服务
本条强调以人为本,开展关爱服务。
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士提供办理廉租房入住手续和房地产证收件和发证业务的预约上门服务。
六、强化主动协调
本条针对重点工程,建立主动服务和协调制度和机制。
在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工程项目预约受理制度,政务窗口设立提前介入服务岗,主动加强与国土房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协助办理。对特急重大案件实行多环节预先办理,并联审批。对已实施前期工作的市政重点工程办理有关用地手续时,实行内部拆迁结案告知,流转会签审批。
七、解决遗留难题
本条强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属于《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08〕7号)规定的历史遗留房地产项目发证范畴的案件,申请人只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即可立案受理。办证所需规划、用地、户籍、门牌等资料和其他前置办事手续全部交由我局办证办协调办理。力
八、加强政务公开
本条强调依法行政,减少审批事项,主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处室职能和部门分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收件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统一信访咨询服务问答标准,编印并网上公布业务办事指南和咨询手册。
九、加强政民沟通
本条强调消除国土房管业务神秘感,融洽政府和民众关系。
建立国土房管开放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活动,邀请市民参观办公场所,介绍国土房管政策和业务,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严格监督管理
本条强调严格监管,树立国土房管良好形象。
国土房管业务全部纳入业务系统电子监察,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发生服务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监局信访工作总结
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总结
机关事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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