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活动个人心得体会【一】
1月xxx日下午,xx市深化以案促改讲案例明纪律巡回宣讲团到凤泉区开展专场宣讲。会上,xx市以案促改宣传团6名成员结合违纪违法案件分别从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维护群众利益、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对党忠诚六个方面做了深入透彻、系统全面的讲解。这次会议,发人深省,教训深刻,既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又是一次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动员部署。通过学习剖析,这里我谈几点对“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持续整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特别是近期还就“四风”问题指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加强执纪、监督、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对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就是要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抓早抓小,正本清源,动辄则咎,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严防干部从“好同志”蜕变成“阶下囚”。
三、加强党性修养,拒绝懒政怠政。要增强宗旨意识,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同时要加大群众级舆论监督力度,将群众的有效投诉、舆论的正确监督,作为考核党员干部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强化教育监督,保持严惩“微”的高压态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成果,结合当前的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学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汇编》精神,其中通报的典型案例都发生在基层,但“微”能造成“大祸害”。集中发映了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自警自醒,做到令行禁止,思想跟进、政治跟进、行动跟进,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成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
五、牢记对党忠诚,坚守干净干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践行“三严三实”,必须强化党性修养,牢记对党忠诚这个根本。要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在党信党、在党为党。要把“三严三实”贯穿到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和干事创业的全过程,真正以“严”和“实”的过硬作风走在前面,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廉洁自律是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清廉是从政的“护身符”。我们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保持对纪律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常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和进取之心,干净干事。讲规矩、守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心中始终有一把戒尺,时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自律要求不能松。在各种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守住底线。
警示教育不是虚构的剧本,而是一个个沉痛的教训。倘若“读忏悔录不收敛”,“看警示录不警醒”,今天的“看客”,很可能就是明天的“案中人”。殷鉴不远,理当谨记。标本兼治是我们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以案促改工作是破除错误认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有效举措。这些身边的案例在给人警醒的同时,又为我们完善自我、堵塞漏洞、预防提供了真实而又现实的教训。我们每个同志都要认识到中央对反工作全覆盖、零容忍的信心和决心,对预防、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被动和侥幸。
以案促改活动个人心得体会【二】
2018年的第三天,西安初雪,升至陕西省副省长的冯新柱,猝然被查。《人民日报》公众号用了"新年第一虎"作为标题,短短两小时阅读量超过十万。2018年3月,经中国中央批准、中国中央纪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针对冯新柱的严重违纪案件,我认真学习了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兴宁2018年5月18日在延安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曹远勃2018年5月31日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有如下几点感悟;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剖析冯新柱案的深层次问题,从延安精神和七年知青岁月所蕴含的宝贵精神财富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力量,深化标本兼治。
二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防微杜渐,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要围绕"以案促改"工作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精准方略,夯实摘帽脱贫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案促改活动个人心得体会【三】
根据区上安排,近期我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委关于冯新柱案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更加体会到推进以案促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重要性在于,开展以案促改是十九大以后中省部署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是反斗争的全新制度性安排,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中省市区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整改任务,担子很沉、任务很重。
必要性在于,冯新柱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党性原则,最终导致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其产生暴露的问题,影响恶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发展大局,影响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现在各地脱贫任务艰巨,矛盾问题突出。没有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很难打造一支铁一般的干部队伍,很难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作为基层干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从小事上做起,从自身做起,把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以身作则;
三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对纠正"四风"持续转变作风提出的有关要求,坚定持续反对"四风";
四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从冯新柱案中吸取教训,坚决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做到抓业务和抓党建并重,将警示教育落实到推动日常工作上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活动个人心得体会【四】
冯新柱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近日,通过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省委领导专题部署讲话,重温党纪条规,对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深刻教训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下面,结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体会如下。
要铸牢信仰之基,始终头脑清醒。冯新柱身为领导干部,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实属必然。剖析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的人生轨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可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的问题必然会出现;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在物欲横流面前就不可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迟早要发生;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在灯红酒绿面前就不可能恪守规定、筑牢防线,违反法纪条规的问题一定躲不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头脑要清醒。面对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要常补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面对各类错误思潮影响,要坚定不移听党指挥。
学习要深入。学习是思想之源、能力之本、成事之基。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不去装门面,不去"应景",自觉强化学习也要打假的意识,坚决摒弃不学也能干、学给别人看的错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