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作为基层党支部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上级纪委关于两节期间监督检查的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积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是加大落实力度,倡导文明过节。春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节日期间,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要从自身做起,廉洁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基层党支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四风”无处遁形。
篇二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这既是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但往往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者严阵以待的时间节点。
中国是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有逢节送礼的习俗,为的是一种亲戚朋友之间相互表达尊重和问候的礼节。但是,一些人却把节日看作是和领导拉关系,套近乎的大好时机。虽然每逢双节期间,中央和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总是会三令五申禁止节日腐败,但是,节日腐败还是时有发生,因此,“双节”腐败的潜在高发期党员干部在这个时侯更应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紧绷“纪律之弦”,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过节不失节”。
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手中的权力,应多思贪欲之害,多想为官之道,多做利民之事。如果对权力不敬畏,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在节日期间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的工具,那么就会使权力这把“利剑”“剑”走偏锋。只有从心底敬畏手中的权力,才能慎重做事,才能在利益诱惑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要算清政治账、名誉账、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不要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受贿方面的龌龊之事,终将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之时,不仅毁了个人的政治前途和荣誉“光环”,还将远离亲情,失去自由。如此一来,得不偿失。
“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节日是对党风廉政取得成效的重要检验,是作风建设的“试金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节日“四风”反弹回潮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防止节日成为腐败的契机和载体。采取组织温馨提醒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并带头执行组织纪律,为广大群众树立标杆。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形成纵向到头、横向到边的全天候立体监督网,让各类节日腐败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立足之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篇三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大家欢聚一堂满满的都是祥和的节日氛围。节日期间,是每个人心态放松、底线松懈的时刻,而越是这样的时候,党员干部越要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注意自己共产党员身份、重视自己共产党员形象,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远离不正之风,全力抵挡内心和外界的双重“糖衣炮弹”。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把好廉洁自律关。
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及早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要通过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和纪律、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春节期间,党员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要在亲朋好友中树立党员干部良好的形象。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赠送节礼,不乱发钱物,不公车私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参加迷信活动;不酒后驾车。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过一个健康、文明、简朴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