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紧抓不放。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基层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坚持以,在组织生活中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把建强组织作为基础紧抓不放。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稳固。当前农村党组织中还存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党员教育方式单一、时间不保障等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完善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坚持“四议两公开”,集体决策,杜绝一言堂,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讨论决定,强化村务监督;严格组织生活,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紧抓不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联系党和广大群众的枢纽,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政策的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内生活力,结合实际,倾听民意,积极带领群众全力脱贫致富奔小康。
篇2
11月26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中央正式印发了《条例》全文。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干部和工作者,第一时间进行了全面学习。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是领导农民群众向前发展的核心力量。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农村党组织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的农村执政基础。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修订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意义重大。
进一步明确农村党组织的组织职能。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认识到农村党组织主要有两大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村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各项具体任务,要通过党的村级组织动员,组织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去具体实施,并通过日常生动活泼、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积极传播党策民意。农村党组织在党的工作的最前沿,处于生产和工作的第一线,处于与群众最接近的地位,必然成为党与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必然成为党的声音的传播者。同时,要被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愿望,也要通过村级党组织反映到上级党组织或领导机关,从而使党的各级领导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脉搏,保证党的路线在执行的过程中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明确农村党组织的服务职能。全面细致学习新条例,认识到村级党组织既是领导者、组织者,更是服务者、执行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就是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全程服务,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努力为农民群众寻找致富门路,提高致富本领,发展致富产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进一步明确农村党组织的学习建设。学习新条例,使我明白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坚持支部建在村上,实现对农村各领域全覆盖,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修订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基层党组织焕发新活力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委和县级党委要全面履行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队伍、活动、阵地、制度、保障等方面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下降、政策执行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较差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农村基层组织焕发新活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党员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关乎党组织的战斗力,能否建设一支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农村党员队伍关系到当地的改革发展,关系到能否带领村民群众落实好政策、做好工作、办好事情。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建设队伍先要选好干部带头人,对农村支部书记和“明白人、带头人”的选用培育要坚持优中选优、能中选能,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工作本领强、协调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选出来,让党组织的干部、带头人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同时,把有能力、有干劲、有想法的青年吸纳到党组织当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持续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增强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专业技术本领提升,增强党员队伍脱贫致富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带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拓宽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农村党组织由于忙于农事、场地有限等原因,在开展活动上难免会有形式单一、方式简单等的情况,以至于效果不尽如人意。开展好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通过党员互助、党群互动,或以健康积极的文化娱乐形式开展组织活动,从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落实“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调配资源,不断完善制度上墙、加强支部资料整理,强化党员活动室、宣传阵地建设,以有形党支部建设凝聚党员,增强党员“归属感”,推动基层党组织威信提升,积极履行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抓好抓实。要持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基本制度,同时,坚持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解决“一言堂”问题,避免基层党组织出现“微腐败”。
做好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基层“有钱办事”。须保证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及时落实到位,并做好财务公开定期公示开支情况。及时足额拨付村干部工资、农村老年党员补助等相关资金,对困难党员给予生产生活方面的关心和帮助。同时,充分运用多种激励保障措施,在支部考核评优、村干部定期考核、农村党员办实事考评管理考核等的基础上,通过宣传典型、表扬先进的形式对表现突出的支部或个人予以精神奖励。
通过认真开展农村组织建设工作,一定能逐渐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优势,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引导动员并带领党员群众谱写农村工作新篇章。
篇3
近日,党中央发布了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条例》明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条例》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民主公开透明。《条例》指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条例》倡导基层党组织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条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要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条例》注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条例》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条例》明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