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16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近段时间,照党支部的安排,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16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1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
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党纪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党规党纪的建立和建设是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起就有。随着革命战争的深入和形式的发展也逐步完善,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不是一下就很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当时不只是人民军队的纪律,同样也是共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一种纪律行为。当时,作为教育党员、教育军队的一种必修教材,不仅要传唱,而且要身体力行。解放以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高度集中,能调动人、财、物的途径较少,相对出现的问题也较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在这种过渡时期,旧的体制和机制,正在被打破,新的体制和机制正在孕育和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摆在面前,如何去驾驭,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解决,不是能轻易处理好的。
解决理解和认识问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现实实践中思想上有误区,这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处理不好执纪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认为经济要搞活,改革要深化,纪律就要“松懈”;有的同志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全力抓经济,其他工作就不那么重要了;有的甚至认为党的纪律是约束生产力发展的“紧箍咒”,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有的同志,甚至是领导,怕得罪人,喜欢“多栽化,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违纪违规行为左避右闪,视而不见,深怕得罪同级别影响关系、得罪下级影响选票、得罪上级影响仕途,不敢揭露矛盾,不敢查处问题。有的片面接受历史教训,只要一讲严肃纪律,从严执纪,就怕被人说成“左”的表现,是“整人”,担心“今天调查、明天处理、后天平反”,所以宁宽勿严:还要的怕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影响单位声誉,影响自己的政绩等等。
在普通党员、普通干部中思想上也有许多盲点和误区,表现在理想信念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看法上、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正确的看法,而存在的这些矛盾和模糊认识都是极其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所有这些认识和问题应该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这是改革深化发展、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的震荡,但是面对这些认识和问题不去研究,不去解决,那就是党不管党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如此,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它是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产物,体现了的特征,它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的“法宝”和指导性文件,是我们党发展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二、党纪处分条例的核心是体现党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政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先进的,才能保证和担当领导核心,体现三个代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代表,他的核心任务是夺取政权,不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相对集中在上层,人们的思想相对僵化和封闭,经济活动单一,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单调,也就是好坏可分,是非简单,成败可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原有僵化的思想观念被打破了,封闭的思想形态被解放了,经济活动的方式规模复杂了,政治文化诸方面的活动多元化了,判断是非、曲直、成败由单一、平面向多元、多维、立体的方向发展。在党内出现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干事业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思想和认识,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领域里出现了各种与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格格不入的行为和表现,这些行为和表现滋生和助长了官僚和腐败,直接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的先进性。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十个方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重申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纪律处分条例其基本特征是:“作为无产阶级先进性的体现,党纪是建立在党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基础上,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具有党员共同遵守的自觉性,没有特殊党员,当然也没有特殊党组织。无产阶级肩负建立共产主义的艰巨使命,决定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对于违反党纪的党员,情节较重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党章和党纪都规定,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任何党员违反党纪都必须受到追究,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具有统一性。”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树立一面镜子,要时时对照检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纪律约束自己,只有不违反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时时以党章的要求约束和警醒自己,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体现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根本原则
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在第一章中总共讲了五个原则,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则还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通篇就是一个管党和治党的条例。为什么要管党治党而且还要从严?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领导事业的核心力量。当今中国的事情办得怎么样,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力以及执政能力。江泽民同志在1月14日中纪委全委会上提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早在1986年6月16日,邓小平就指出“党委会的同志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1992年,他又强调“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多年来,党中央领导集体把“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始终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做到永不脱离群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异常艰巨的。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党内特别是个别党员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还存在着各种不符合甚至违背党的先进性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治党为先,治党为严就成了一个不争的最现实、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
四、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是惩治腐败、防止腐败
腐败是万恶之源,由腐败延伸出来的毛病和问题太大太多。什么与中央保持一致,什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群众观念;什么道德秩序等等,由于腐败都会遭到破坏。为此,在印发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时就明确指出,“这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xx大也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遭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就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非常鲜明地提到全党同志的面前,把惩治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前。xx大还强调,“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怠”,坚决地清除各种腐败现象。已经颁布实施的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贯彻党规党纪和十六大、xx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条例的制定,既为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员行为,组织行为提供了依据,也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同腐败分子做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对腐败行为重点打击,严惩不怠,这是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和主旨。
五、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的几点思考
1、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把处分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教材。在党风廉正教育月期间,更要认真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警钟长鸣。
2、学习条例是为了贯彻条例,执行条例,按条例要求的去办。条例有对党员的,有对党组织的,也有针对工作内容提出来的,如何把“条例”在公司,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中加以贯彻,这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应当抓好抓实。条例的要求有100多条,我们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有所侧重,既要注意学习的普遍性,也要注意它的特殊性,各支部要统筹规划,既抓普遍性的教育活动,更要注意特殊性,即就是自己的职责、职权范围内容易违反本条例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在基层,重点在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党委要不失实机地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3、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心是搞好教育,不是为了处分党员,而是做到预防为主。各级党组织要在防止党员危违纪上下工夫,而不是在深挖细找谁违反了纪律上下功夫。在改革开放和发展时期,在新旧体制转化时期,要分清界限,公私分明。要鼓励人干事业,鼓励人干成事业,不能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以至于在工作面前畏手畏尾、缩手缩脚,要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冻结自己的行为。要有纪律观念,不要无法无天,要可控在控,不要失去监督。
4、既要看到贯彻条例的严肃性,也要看到贯彻条例的艰巨性。说它严肃,因为纪律是刚性的,是铁的,它没有柔的一面,必须服从;说它艰巨是因为纪律是靠人遵守的,执行纪律靠人去掌握,而执法执纪者在社会实践中又受各方面的影响。所以说,坚持纪律、执行纪律也是件不容易的事。尽管严重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是极少数的。但这是不以人民意志为转移的长期存在的现象,抓紧抓好了,出现的问题就会少一些,反之,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和腐败行为。因此,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5、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1)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立足预防;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讲客观原因,也要讲主观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切忌无限上纲;
(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立足于挽救同志,帮助同志,给犯错误的同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4)严格执纪,不殉私情。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的行为要依据条例坚决查处,不能包庇或违反原则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