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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9-17 08:50:21

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踏着春天的脚步胜利召开,像澎湃的春潮一样激荡着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作为一名在党的关怀、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基层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结合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体会,现就少数民族干部如何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少数民族干部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自治区党委把今年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年”,是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开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

  自治区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不仅是由“月”到“年”的变化,同时也不仅仅停留在教育这个层次,无疑是对新疆“民族团结”这一重大“命题”的一次提升和深化。

  站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重要节点,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时刻,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不仅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完善丰富了新时期建疆稳疆兴疆战略。

  二、少数民族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提升自身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少数民族干部要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首先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尤其是要深入学习以民族团结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现,及时研究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要广泛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新疆的历史文化,全面了解新疆在中央关心、全国支援下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牢尤其是民族宗教史和社会发展史,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五观”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当地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要认清近几年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本质,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搞好民族团结,坚决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不搞民族对峙,不使事态扩大,坚决不做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要勇敢坚定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亮出观点、表明态度,不畏风险、敢于斗争,共筑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形成对敌斗争的强大合力。

  三、少数民族干部要积极发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

  少数民族干部祖祖辈辈都在当地工作、生活,在当地有着众多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社会关系,联系面触及城市、乡村、牧区等各个区域,群众基础十分深厚,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要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看到国家民族政策给新疆、给当地、给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党的民族团结政策进一步深入民心。

  宣传工作要做到“四个讲明”,即讲明民族大团结的主流,讲明非法宗教活动的性质和危害,讲明“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本质,讲明近几年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真相,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认清敌人的险恶用心,把全部力量集中到维护当前稳定上来。

  以王燕娜、阿里木?哈力克、阿里帕?阿力马洪等一批先进典型为教材,加大宣传民族团结的感人典型,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新疆各民族大团结有着深厚的基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引导,澄清错误观点和糊涂认识,把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去,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四、少数民族干部要筑牢民族团结生命线。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对于进入改革发展稳定时期新阶段的新疆而言,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做好新形势下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事关“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梦的实现。

  民族团结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整合力量、一种追求,它对凝聚人心、整合社会起着重要作用。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今天的天山南北,生活著47个民族2260多万群众。正如在新疆工作座?会上强调的的,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是民族民族团结问题,民族问题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新形?下新疆民族工作,必?筑牢民族团结这一各民族发展进步的基石。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团结,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国策,是符合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情感和意愿的大举。

  少数民族干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把民族团结意识融入到自己的血液中,渗透到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筑牢民族团结的生命线,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少数民族干部要当拉近各民族心与心的距离的桥梁。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指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距离。加强团结只有在交往交流交融中才能深化。目前,新疆的少数民族干部都能熟练地使用“双语”。少数民族干部要发挥懂“双语”这一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深入到各族群众去,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族群众互相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少数民族干部要当好拉近各族群众心与心的距离的“桥梁”,让各族群众淡化彼此的民族成分,强化公民意识,加大交往交流交融的力度,团结一心、亲如一家。

  六、少数民族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为民族团结做实事。

  民族团结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稳定、和谐发展的基石。只有我们将民族团结始终与自身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生命线的观念,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才能使民族团结深入各族群众心中。

  自治区开启历史上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年”,吹响了开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冲锋号。团结凝聚人心,团结凝聚力量。承载党和国家的关心与厚望,凝聚各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新疆的民族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民族团结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在于用心呵护,在于自觉行动。生长在新疆这片热土的少数民族干部,要在各族干部中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稳定、自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2】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名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47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56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民族团结进步年心得体会【3】

  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要坚持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既要抓好物质层面的项目,也要抓好精神领域的建设,把改善民生和凝聚民心统一起来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仅是针对民族地区,而是要放在全省发展“一盘棋”中,着眼全省各地各民族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发展、包容性发展、和谐发展。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示范区”建设要做到“五同”,也就是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

  建设小康同步。指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做到让发展惠及大多数、让大多数参与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

  公共服务同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依照民生“指南针”指引的方向,着眼于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

  法治保障同权。经济社会越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越强烈。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基石就是法治化,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障,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性别、职业、地域,都依照宪法和法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感受公平正义,从而真正树立对法治的信仰。

  民族团结同心。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隔阂;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交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就是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上“亲情链”、架起“连心桥”,做到“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社会和谐同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离开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一切都是空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必须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底线,让各族群众在实实在在的安居乐业中提升幸福感。

  要切实实现这“五同”,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既要抓好物质层面的项目,也要抓好精神领域的建设,把改善民生和凝聚民心统一起来;既要及时做好满足群众迫切需要的事,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既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合力攻关,又要兼顾全盘、综合施策,把重点和一般统一起来;既要借力全国,又要自我加压、艰苦奋斗,把外在条件和自身努力统一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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