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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党员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22:57:13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1】

  保密工作,是新闻单位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而保密法制教育,则是保密工作的中心环节,更是保密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搞好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对于新形势下新闻单位依法开展宣传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在新闻单位整个工作中,必须有位、有为、有味。

  一、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要有“位”

  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在新闻单位工作中要有地位,真正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早在201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重新界定各种秘密的制订与保密范围,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作为党和国家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对该法有着义不容辞地宣传、贯彻、遵守和落实的责任与义务。为此,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订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于是,8月,媒体人员换记者证时,在常规的提交简历之外,都要与单位签订一份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和一份保密承诺书。与此同时,新闻单位负责人也需代表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书。如此严格的关于新闻行业职务行为信息保密措施,这在新中国的新闻事业管理中非常罕见。这说明国家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更说明保密工作在新闻单位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与分量,因为它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当今世界,网络发达,信息爆炸。而新闻工作者因其身份与职责的特殊性,比普通百姓更有机会接触党和国家以及个人隐私等各方面的秘密。如果涉密记者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或为己私利出卖秘密,一旦泄密就会给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带来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因此,确立保密工作在新闻单位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加大保密法制教育在其各项工作中的分量,包括领导重视、加深认识、增强观念、完善制度、严厉措施、典型教育等等工作和手段,既非常必要,又迫在眉睫。

  二、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要有“为”

  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纳入新闻单位工作当中和教育体系后应有大作为,努力使新闻单位各类人员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了解什么是国家秘密,懂得如何保守国家秘密,知道怎样履行保密责任与义务,切实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搞好保密法制教育并使之大有作为必须明确五个方面: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因为它是保密法制教育的灵魂和旗帜,应十分明确而又具体地提出,以达到统一思想、统一宣传口径的目的。二是明确规划目标。规划目标既避免遥不可及,也要避免有矢无的,尽可能以量化指标来衡量和要求教育工作应取得何种成果、达到何种程度。要始终把规划目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宣传水平相结合,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密法制教育格局。三是明确教育任务。紧密联系新闻单位实际,根据新闻采编部门、保密要害部门、重要涉密岗位乃至后期印刷、行政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及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教育任务责任化,避免出现“平分秋色”的现象,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化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使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四是明确实施步骤。明确各实施阶段的连续性、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保证各阶段任务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还要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防止出现一蹴而就的现象。五是明确具体要求。所提要求的内容要针对保密工作的形势、特点和任务,明确时间、内容、领导、对象、经费和方式,要求新闻采编、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所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相互沟通,形成合力,为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三、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要有“味”

  这里所指的“味”取体会、研究之意。新闻单位的保密法制教育是一项经常性和系统性的基础工程,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大环境和本单位保密形势与保密工作在信息时代的深刻变化,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员条分缕析、因人施教,突出重点,切实提高保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从而使保密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

  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首先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的国家秘密范围广、密级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历来是境外情报机构窃密的重点目标。必须通过保密法制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防范意识,使他们在思想和行为上敬畏法律并高筑起“防火墙”,依法依规做好、管好和加强保密工作。

  其次是新闻采编人员。新闻采编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采编者和传播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和国家保密法律的主要执行者。要通过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保密立法,至高无上,只能遵守,不能违背。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一个国民泄露国家秘密,新闻工作者也不例外,这成为新闻从业人员的戒律与共识。要通过剖析正反典型事例等警示教育,告诫新闻采编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新闻竞争与新闻保密、新闻自由与新闻纪律、新闻保密与知情权等关系,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国家法律至上的观念,牢记并履行自己签署的协议和庄严的承诺,将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自觉融入采、写、编、审、校、印(上网)等各个环节中,把保守秘密作为一个实际的不可稍有疏忽的工作步骤纳入整个工作流程,纳入正常的业务工作管理范畴,使防止泄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三是保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他们在保密法制教育方面的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的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以及在保密规章制度制订方面的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另一方面,要教育他们又红又专、爱岗敬业,对他们不断加强正规、系统和专业化的保密工作及保密法制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察、考核、交流和奖惩等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其他工作人员。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可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印发简报、橱窗专栏、音像宣传、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培训研讨、文艺娱乐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将保密法制教育寓于其中,扩大受众的宣传教育面,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在提高的带动下抓普及,使员工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从而提高新闻单位全员的保密素质和政治觉悟,为保密法律法规在新闻单位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心得体会【2

  涉密信息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管理工作面临着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本人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机要保密员,通过对保密工作的开展,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和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基层检察院涉密信息的来源

  基层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文件、刊物、资料;二是同级党政机关、人大等部门下发的文件、刊物、资料;三是检察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涉密案卷、材料、文件、资料等。

  二、基层检察院涉密信息的载体形式

  基层检察院涉密信息的载体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传统的纸质文字形式。目前大部分涉密信息还是以此种形式存在;二是随着办公自动化的实现,计算机在基层检察院的运用更为普遍,处理涉密信息也随之增加,大量的涉密信息保存在涉密计算机、硬盘、U盘、光盘当中,这种形式可以说是静态形式;三是涉密信息利用计算机通过二级机要通道收发或机要邮件的收发,这种形式可以说是动态形式。

  三、基层检察院涉密信息的特点

  由于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基层检察院的涉密信息的特点是:量大、面广、集中。量大主要是指本院产生的涉密信息数量较多,以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涉密材料、信息为多,上级下发的涉密信息量较少。面广主要是指涉密信息的产生和保管涉密信息的部门涉及到基层检察院的所有内设机构。集中主要是指信息的产生和保管向特定的部门集中,如:办公室、自侦部门产生和保管的涉密信息量占本院涉密信息量的大部分,其他部门只占一小部分。二是在所有涉密信息的密级中,工作秘密、秘密、机密级的占绝大多数,绝密级的只占极小部分。三是分部不均衡,涉密信息保管因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呈现分散与集中的特性。业务处室涉密信息保管比较分散,基本上是由承办人个人来保管;而综合处室涉密信息的保管相对比较集中,如办公室的机要文件由机要员来保管,档案资料由档案员来保管,撰写的文件材料由信息员保管。四是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的传输方式呈现多样性、流动性的特点。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办公自动化也在逐步实现,大量的涉密信息的传输已经不仅仅限于通过机要交换、机要局递送的方式,而是越来越多的通过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的通讯设备进行传输;在传输过程中显示其流动性的特点。五是涉密信息的承载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在基层检察机关没有装备计算机之前,涉密信息主要是由单一的纸张文字的形式体现。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计算机的硬盘、光盘、U盘以及用于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的通讯线路也成为涉密信息的载体。

  四、检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泄密隐患

  笔者凭借从事机要工作的经验,认为当前检察机关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泄密隐患:

  一是不良惯性思维。这种隐患是一些检察干警在日常的工作中对保密工作从思想上不够重视,习惯于陈旧思维,凭经验做事。如:为图工作方便,上外网私自下载资料、移动存储介质内外网混用、涉密文件随意复印、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谈论工作等,总认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一直就这么做,不也没有发生泄密问题码?就我们这个层次有什么可保密的,不必小题大做。工作中长期不按照保密法规办事已成为习惯了,按照保密法规办事反而不习惯了。这种思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二是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技术性能理解不清。一些现有的保密技术措施没有用上,如有的干警对存储在计算机上的涉密信息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自己使用的计算机开机密码不规范或长时间不进行更换,不注意保密纵使他人用自己的密码随意上机操作,使涉密信息被无关人员知悉。

  三是涉密信息管理的硬件不足。因办公经费等原因造成存放密件的办公地点、文件柜、密件携带、移送等达不到密件管理的要求。如控申、自侦部门外出调查取证所采集的案件材料,一般都是秘密级、机密级的,按要求应装入密码箱中携带,但因经费问题不可能为所有的承办人配备,因此只能用普通公文包携带,使密件的安全存在隐患。

  四是制度不严。这里主要强调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工作中缺乏制度规范,有些干警参加培训、外出开会、办公,不履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未经批准私自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回来后不及时将会议文件(涉密)上交机要保密部门保管,而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另外,还有个别干警将单位的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回住所用于上网视为私有使用;在密件管理上也存在有漏洞和隐患,一些处室涉密文件的收发没有登记制度,致使涉密文件与普通文件混放,一旦发生密件丢失无据可查;人员调离不认真清点登记、不履行移交登记手续,涉密文件疏于管理;在处理废旧文件资料时,不严格执行销毁制度,私自将内部涉及工作秘密或秘密的资料、书籍、刊物卖给小商贩流入社会,造成泄密隐患。

  五是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混乱。单位虽然对移动存储介质是集中采购、配发使用、报废收回,但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者手中,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首先,发放过程不规范,没有严格的登记使用制度,存在一人多领、代领,具体发给谁没有落实到人,使得介质的最后使用、检查、报废混乱,丢失严重;其二,使用人在工作中往往仅是把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平时工作的附属品来保管,没有上升到保密设备的高度,缺乏保密柜存放的意识。如有些干警常把单位配发的涉密存储介质带回家使用,或者把私有的移动存储介质用于工作当中,从思想上意识不到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这种内外网交叉混用现象比较普遍,极易发生失泄密隐患。

  六是说话不慎泄密。一般往往在不经意间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如:有的干警不注意以内外环境,毫不避讳外来人员,拿起电话就讲工作、派任务、谈案情;有的在工作之余谈论个人办案经验和经历时无意中泄密;有的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以此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口无遮拦泄密;还有出于“热心”人为泄密,表现在为亲朋好友说情,打探案件有关情况,碍于情面而泄露案情,因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吃请后泄密;因利益驱动,把案件的办理情况作为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索贿受贿的交换条件。就因为这份“热心”,人为的造成泄露案情甚至泄密。

  七是行为不当泄密。忽视关门、锁门这一小事。主要表现在:上班期间出去办事或离开办公室时,门不关(锁)、案卷柜不关(锁)、电脑不关、文件不收、存储介质不收等等。我们时常发现一些干警在工作中将涉密文件、案卷、材料堆得满桌都是,离开时也不加整理,敞着门,认为除自己以外没人会看、谁会拿他啊,毫无防备;在案件初查上,不注意行动方式、侦查意图,不经意间暴露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影响初查成案率。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缺乏。有些人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管好涉密文件就行的水平,现都信息时代了,没什么可保密的。保密意识淡薄主要在一些涉密部门不多、涉密程度不高的部门尤为明显。此外保密技术知识缺乏,所谓“无知者无畏”。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技术信息处理工具,一些人不了解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泄密途径与危害,不知道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重要信息是不安全的。电子信息的保密意识不强。如有的干警因事离机时不注意及时关机,使各种输入、输出信息暴露在界面上;有的明知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会造成泄密的严重后果,虽经保密部门反复进行保密教育,但仍置若罔闻。

  2、因多人共用同一台计算机而造成的泄密。目前检察机关使用的计算机还不能做到专人专用,往往一台计算机要处理各种各样的文字信息,出现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的情况。由于大多数人都习惯于将信息直接存储在U盘或硬盘上,但不采取加密措施,使一台计算机变成一个公共信息源,造成不应有的信息“共享”。

  3、因操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而造成的泄密。计算机作为一种信息处理工具,它在软件、硬件的设计、制造过程中,在保密方面采取了许多技术手段,有许多现成的加密、保密功能,如:开机加密、屏幕保护加密、目录加密、文件加密、网络传输加密等等。由于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够,使许多功能发挥不了作用,致使密级信息处于无密可保的状态。

  4、因存储介质管理不严而造成泄密。计算机具有极强的存储能力,目前硬盘的容量一般都达到10G以上,U盘的容量也达到1M以上。这些存储介质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可以任意地修改、复制存储在上面的信息,如果存储介质管理不严,极有可能造成大量涉密信息泄露。缺乏对存储介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如有的同志认为U盘上的文件作删除操作后,原有的信息就没有了,用不着专门保管。也有的认为U盘在计算机上不读就是损坏了,可以随意地丢弃,这些都是对信息存贮的误解。所谓删除,一般都是指将介质上的信息逻辑删除,物理上这些信息并没有消失,只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把信息复制出来,由此形成了一条失泄密的渠道。

  5、在计算机维护、维修过程中造成泄密。计算机是一种技术要求很高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软件或硬件方面的问题、故障,有些故障还必须由专业人员或有关厂商进行维修。当被维修的机器中所带硬盘载有涉密信息而不作技术处理时,维修过程中极有可能造成泄密。

  三、防止检察工作中泄密问题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

  要建立健全密件管理制度并将其落到实处,杜绝失泄密案件的发生,对检察工作中泄密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要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第一建立完善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机要通道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安全管理制度、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按规章办事、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第二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涉密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保密要害部门、每个处室和每一位办案涉密人员。院保密办对上网计算机的管理,在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与各部门负责人和计算机内部网使用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上网、谁负责”,从而加大部门使用人员的责任。第三严格涉密信息管理机制,在制作上,凡是处室制作的涉密载体要严格按规定定密,并层层把关;在流转上,所有涉密文件均通过机要通道或发送机要邮件进行传送;在使用上,摘录、引用、复制秘密载体的内容,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处理上,定期清查核对涉密载体,按规定做好清退、移交、归档工作。从密件的产生、使用、保管到销毁,都要有相关的制度来约束,杜绝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第四制定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实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发配、统一管理;使密件始终处于监管之中。

  (二)做好“人防”工作。即:要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切实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防范能力。这里的涉密人员有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密件产生部门的相关人员。二是密件使用部门的相关人员;三是接触密件的相关人员。要加强对他们的保密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密件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密件管理的相关措施。要使密件不论流动到哪个部门的人员,都能够按照密件管理的要求保管好涉密文件。四是做好涉密文件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掌握涉密文件的去向。涉密文件的保管部门应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四查”:一查涉密文件份数,看是否齐全;二查涉密文件借阅情况,看是否有到期未还文件,如有到期未退还的文件,应督促借阅人退还;三查涉密文件清退单,看是否有应清退的涉密文件,如有未清退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清退;四查涉密文件保密期限,看是否有废弃、过期的涉密文件,如有废弃文件,应按照涉密文件销毁的程序进行销毁;对保密期限届满的涉密文件,应及时进行解密处理。

  各种泄密隐患,都是缺少保密安全常识、保密意识的表现。这些看似细小的常识性错误,都有可能会酿成大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工作中的漏洞固然危险,管理上的漏洞更加可怕,思想观念上的漏洞则最为致命。当前,国际国内都面临着国家保密安全威胁的严峻挑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对保密工作者来说保密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对我们从事检察工作干警来说,要克服麻痹思想,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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