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

最新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5 05:17:10

【范文1】

  近日,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再次体现党中央对推进从严治党的行动,此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延伸的重要举措,从在县处级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现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来看,也体现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中高层向基层延伸,覆盖面更广,更全面,对于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要是学,才能以学促知,进一步以知促行,也就是实现以学促行,只有学习才能促进积极行动,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学习党章党规,首要是学习党章,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学习党章才能领会党章,学习党章才能遵守党章,遵守党章才会去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可谓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学习党章是第一步,第一步走好,才能很好地开展下面的工作,这要求党员必须吃透党章,履行好党章所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邓小平同志说过:“国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邓小平的阐述充分体现了党章在党内生活中地位和作用,这对于治党管党是根本性指南。

  为加强对党的管理,除了要学习党章外,还需要学习其它一系列党规,以党章党规为行为指南,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为此,不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若干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的行为规范,全体党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好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以党规党章为行为指南,进一步明确好作为一名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对于履行好一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及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起着重要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党规就是规矩,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就是绘就了方圆,学习好党章党规,才能为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打下良好的基础。全体党员都应该以党章党规为行为规范指南,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更好地建设好我们的国家,为更好地为民服务贡献一份力量。

  【范文2】

  正确的行为养成是一种能力,是一种素质,是共产党人的高贵品格和必备条件。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增强纪律自觉和行为养成,规范行为,匡正风气,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要务。

  教化,受化而欲止。教化,就是政教风化,教育感化。通过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令其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警示教育常态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起之时”,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注重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章、勿忘初始,重学党章、勿忘来路,坚持学、思、践、悟,自觉用党章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约束,受束而行端。全面从严治党,靠的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对自律不严、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干部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使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早警醒悔悟、迷途知返、汲取教训、修炼品行,督促其对自身行为的是非曲直进行反省。要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克服自己的缺点,久久为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仅要有刚性约束,更需要的是要有良好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养成,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抵抗诱惑、克服弱点,追求道德高标准,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才能永葆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

  惩戒,受戒而收手。要把握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是为了治,惩治与预防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对严重违纪的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对置党规党纪于不顾,把组织的批评教育和提醒当作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快查快结、从严处理、严肃问责,作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绝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通过严惩极少数,对“大多数”起到警示、遏制和震慑作用,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使违纪者知止收手。

  移送,触法而绳之。对冲破教化、约束、惩戒等前三种形态所设“障碍”、屡教不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顽固腐败分子,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绳之以法,使其品尝越纪违法、失去自由的苦果。同时以案示警、有力震慑,强化不敢的氛围,有效抑制腐败增量,打造“三不”政治生态。

  【范文3】

  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他强调,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来源:5月11日人民网)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执政党而言,这个笼子首先是纪律和规矩。制度创新只有进行时,这次修订条例重在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有着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动纲领,凝结着90多年奋斗历程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党纪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既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也是一道挡风的墙。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纪,是每个党员必须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的义务和责任。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出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问题,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把党章党纪抛到了脑后,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章党纪的敬畏之心,遵守党章、坚守住本色,谨守党纪、不越雷池一步,管住权力,把握自己,不搞变通,从一言一行抓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断提高抵抗力。要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在困难面前不退缩,责任面前不回避,工作站排头,任务冲在前,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范文4】

  党章党规党纪不只是纪检监察干部立身干事的规范,更是高高举起的一把戒尺,时时处处显示着挺纪在前的威力,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今年8月,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陕西省调研时强调,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陕西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立身干事的规范,认真落实、严格遵守。各级纪委不断强化自身队伍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学深悟透让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全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并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王岐山同志在陕调研指示要求的落实。通过各种方式,营造学习党规党纪、敬畏党规党纪、严守党规党纪的浓厚舆论氛围。“要自觉学习,认真研讨交流,悉心学思践悟,把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领会好、把握好,做到熟知熟记、入脑入心。”省委书记赵正永更是要求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带头落实,从小事小节做起,努力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上作表率。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提出,要充分认识中央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自律意识,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遵规守纪。

  今年以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陕西省纪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特别是围绕王岐山同志在陕西调研时的讲话,不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多次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和机关全体干部大会,深入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做到结合实际、入脑入心。

  安康市纪委利用每周举办的“正气讲坛”,机关党员干部每人领学新《条例》2至3条,采取列举案例、新旧条例对比、分析讨论等方式,逐条学习解读,力求在学思践悟中收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的实效;铜川市纪委举办专题讲座,辅导学习《准则》和《条例》,同时在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刊发学习体会、专家解读等相关文章;汉中市岐山县纪委筛选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教育,先后4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看守所,用深刻、鲜活、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律、敬畏权力、严守规矩。

  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各项纪律

  “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立身干事的规范,必须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各项规定。”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制度落实作为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为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积极推进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同一文号、同一文书、同一时间报告;对问题线索建立统一归口管理台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确保重要线索不流失;通过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在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执纪权力运行的基础上,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防止“灯下黑”,特别是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以实际行动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渭南市纪委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眼里不容沙子,坚决“清理门户”。市高新区良田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蔡晓平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群众拆迁安置补偿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今年以来,渭南市纪委对违规违纪的4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惩,形成强大震慑。

  转变方式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

  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踩线行为严格执纪。

  商洛市严肃查处了洛南县委副书记赵立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通报全市。8月23日,赵立民安排家人私用公车,并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务接待方式进行私人宴请;带班期间陪同同学朋友到景点参观游玩,组织聚餐饮酒,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1月6日,经商洛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赵立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决定免去其洛南县委副书记职务。

  “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厅内党组织忘记了党章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针对省国土资源系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的问题,省纪委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厅领导班子开展批评性集体约谈,毫不含糊地指出产生问题的原因。

  党章党规党纪不只是纪检监察干部立身干事的规范,更是高高举起的一把戒尺,时时处处显示着挺纪在前的威力,体现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为了转变工作作风、传导履责压力,陕西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除追究当事人的党纪责任之外,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工作常态。

  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708人,省纪委直接谈话函询109人,其中厅局级正职55人,厅局级副职54人,包括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5人。

  “对来信来访、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监督执纪形态,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快处理。”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陕西注意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中央明确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作为重点对象,坚决把隐藏其中的“烂树”连根拔掉。

  今年2月12日,陕西有色集团原总经理汪汉臣被开除党籍;4月23日,西安市委原常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殿钟被开除党籍;6月25日,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韩定海接受组织调查;11月10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军晓接受组织调查……十八大以来,全省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60人,占党纪政纪处分总人数的4.1%,那些侵害党和国家肌体的“毒瘤”被强力清除。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