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精选【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中出现了“为官不为”现象。日前,一位省领导严厉告诫当地领导干部,为官须有为,不为须问责,要让“为官不为”者“不能为官”。
“为官不为”群体素描可用六字概括:一是“怕”。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怕触及利益得罪人,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二是“蔫”。精神状态萎靡,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三是“懵”。对新常态适应比较慢,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四是“躲”。搞所谓的“爱惜羽毛”,在一些工作上“避嫌”,该拍的板不拍,该定的砣不定,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五是“靠”。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还有观望、看看形势再说的错误思想,能拖就拖。六是“顶”。管得严了就周身不爽,以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在既不拿好处也不办事,是一种消极对抗。
提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为官不为”者人为地把“守规矩”和“干事业”对立起来,说白了是患上了综合性疾病,包括缺乏理想信念的“软骨症”、高压从严治党下的“焦虑症”、保守陈旧思维的“依赖症”、迷恋官本位的“成瘾症”。
“为官不为”现象直接影响队伍建设,直接影响事业发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因此,要深挖病根、找准病灶,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综合施治、对症下药,根治“为官不为”毒瘤。
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各级领导干部当前面对的是一个重大考验期,也是从政理念、从政方式的转型期、调整期。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为官须有为,不为须问责。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
“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强化责任担当,心里时刻装着人民、装着事业,夙夜在公,忠诚履职。只要有利于党的事业、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就要全力以赴去干、真正干出成效。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自身转型,做改革的推动者、实践者、引领者,用全新的视角来认识、把握新常态下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规律,学中干、干中学。要提高法治素养,学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凝聚共识、规范行为、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强化红线意识,系好“安全带”,增强工作的原则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不能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精选【2】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20日在沈阳召开,政治局常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强调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禁令,涵盖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禁令频频之下,一些官员感叹“为官不易”,有的公职人员表示“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其实,“为官不易”的感叹,恰恰说明一系列制度规定真正产生了效力,意味着对权力的约束监督日益严格,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是对以往少数不合理、不正常、不正确现象的纠偏,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指出:“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党员干部要有一颗强烈的敬畏之心,常想着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需要,牢记入党时的宣誓,始终对党和人民负责,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从而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真正把握好自己。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为官不易”就是回归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是党员干部的应有状态。
如何看待“为官不易”,有着不同的声音和态度,反映出不同的思想境界。有人认为现在当干部隐性收入减少了,以往享受的特权也没有了,于是产生了一种消极懈怠的思想,干事的热情消退、动力不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上不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不为人民群众解愁,产生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想法。其实质是一种“没有好处不作为、有了好处乱作为”的思想在作怪,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思想不纯、行为不正。
事实上,“为官不易”并不意味着干部可以“为官不为”。干部就要干事,这是我们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对党员干部而言,做事实际上就是要有所作为,在其位、谋其政。群众评价一个党员干部行不行,是看他肯不肯干事、能不能干成事。干事体现了一种责任,干成事体现了一种能力。党员干部要干实事、干好事、干老百姓希望干的事。这是一种信念,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只有多为改革发展做实事,多为基层解难事,多为群众办好事,且不以任何回报为目的,才不会心浮气躁,不为功名利禄所累。
有无事业心是为“官”的重要条件之一。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形象地说明做官就要履行职责,为民办事,否则就失去了做官的起码资格。古人尚且如此,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更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担当,用心想事,真心谋事,尽心干事,在任一届就要实干一届,在任一天就要负责一天,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作贡献、谋福利。唯有如此,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不能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精选【3】
官,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作为个体,选择“为官”,就是运用合法的职位公权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从职业角度讲,“为官”必须尽官职所赋予的责任,如同当教师必须尽教书育人责任、当医生必须尽救死扶伤责任一样。“为官必为”就是必须安于自己的官职,勤守自己的官责;反之就是“为官不为”,就是放弃做官应尽的责任,这是渎职。这种行为一旦泛滥,就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沦为“无责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官业群体看成是“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以至于忽视了官业群体本身是一个“俸禄”群体,即当什么级别的官,就有对应标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为官不为”的实质是只拿“俸禄”,不干实活儿;只讲报酬,不做付出,因此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食利”行为。这种行为一旦合法化,就会破坏“按劳分配”制度,引发人们的不满。
任何人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其享受多少权利、获得多少利益,就必须担当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付出相对应的劳动。对为官者来讲,国家给予某个职位的薪酬福利和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与该职位的为官者为人民尽了多少责任,办了多少好事实事相对等的。同等职位的人,为人民谋利越多,获得升迁的可能性就越大。“为官不为”既是在破坏权责对等的基本社会道德,也是在消解普遍平等、公正的社会价值导向。
其实,“为官不为”现象一直存在,只是目前被反“四风”的“照妖镜”照出了原形,使一些官员备感“为官不易”。反“四风”不过是要求所有在职为官者遵守基本的职业要求。但反“四风”为何引发出某些公务员备感“为官不易”的反弹效应呢?唯一可以解释的是,在未反“四风”之前,当官太容易、太自由了,可以想干活儿就干,不想干活儿就不干。正因为如此,才有反“四风”。反“四风”,就是反“为官不为”,就是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坏风气。所以,“为官不为”的根本危害,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为官不为”何以会造成“四风”盛行?这是因为:第一,“为官不为”就是不干活儿,就是不干实事,但又要出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只能搞既应付上面、又应付下面的形式主义;第二,“为官不为”就是只追求权力,不担当责任,自然就会形成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主义本质上是权力主义:权力创造淫威,淫威逼迫服从。而淫威与服从,是当官既不作为,又有政绩的两种操作方式;第三,当官一旦放弃责任而追逐权力,其生活目的就是享乐。追求权力和谋取更大的权力,是为了保障享乐和提升享乐的水平,而享乐自然滋生出奢靡之风的盛行。
“为官不为”不仅危害干部队伍,更祸害社会,破坏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因为良好的党群关系是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基础上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因而,维护良好的党群关系,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必以官员们“勤政为民”为己责;相反,“为官不为”完全违背了基本的为官之道,凡事以说为能,以装样子、摆架子、做形式为要,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问题本身,凡事拖延、应付。所以“为官不为”一旦泛滥,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将从根本上损害人民利益,危害国家,阻碍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