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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心得体会【精选】

发布时间:2023-09-15 05:47:32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心得体会【1】

  不爱讲规矩、不崇尚守规矩的情况在党内党外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党内造成的危害尤为严重。

  有的干部视规矩为“纸老虎”,习惯于搞特殊、搞特权,视破坏规矩为“有能耐”;有的干部把规矩当成“稻草人”,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视践踏规矩为“有本事”;有的干部把规矩当做“橡皮泥”,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视踢开规矩为“有个性”。凡此种种,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损害了党的凝聚力,造成了恶劣影响。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更加”二字,凸显了对守纪律讲规矩非同寻常的重视。据记者对公开报道的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十余次强调要讲规矩、守规矩,把党的规矩提到了新的高度。可以说,本届中央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词,就是规矩。

  对规矩的强调和重视一以贯之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

  指出,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

  事实上,对规矩的强调和重视,是一以贯之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目前已经公开的关于规矩的论述已达13次。(见右图)

  从强调规矩的场合来看,把规矩放在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党的全会、中央纪委全会、政治局会议、政治局集体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军委民主生活会、外地考察、听取汇报……在一系列重要场合反复强调要讲规矩、守规矩。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年11月16日,当选第二天,他就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刚刚履新,便着重强调规矩,足见对规矩的重视程度。

  从关于规矩的论述来看,对政治规矩尤为重视,可以说是“狠话”频出、振聋发聩。强调:

  “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就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

  “定规矩,就是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

  “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适度就有问题了,就是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

  “我要十分明确地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

  “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

  这些话语,一针见血,字字千钧!

  事实证明,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规矩”的强调,源于对历史、对现实、对未来的冷静观察和深刻思考,是其从严治党一贯思路的延续。在看来,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令行禁止的中央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种种制度,从全面依法治国到严格依规治党管党,以的党中央领导集体,身体力行、勇于担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执政治党的重要抓手,凝聚起党心民心,攻坚克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规矩在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与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战略紧密相关。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理解规矩在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规矩意识,就是法治意识的基础。处处不讲规矩,治理就会失序;事事不守规则,法治就是镜花水月。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把规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只有在党内大兴守纪律讲规矩之风,党才能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才能顺利推进依规治党、依法治国。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规矩,直指要害,正当其时。

  事实上,守纪律讲规矩,尤其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直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党的第一部党章。这部党章把第四章专列为“纪律”,明确了9条纪律,强调“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把纪律和规矩摆在了重要位置。

  党的入党誓词,从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一直到现在,虽几经调整和修改,但“严守纪律”这个意思一直都在,并且越来越受到重视。

  中国人民解放军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开头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讲的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西柏坡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定下了“两个务必”、六条规定等诸多规矩和制度,为党带领人民建设新中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精神支撑。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吸取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在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

  ……

  历史已经证实,严明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

  毛泽东同志强调,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我们党是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13亿中国人民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规矩不立、纪律不严,百弊由此生

  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此言一针见血。当前,仍有一些人无视纪律和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乱评妄议、口无遮拦,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跑风漏气、说情拉票,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一些地方出现“塌方式”腐败,查办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提一大串”。如果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湖南衡阳贿选案,涉案的党员干部个个明哲保身,没有一个人敢于站出来,如果党员干部能够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至于出现“更无一人是男儿”的现象吗?

  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无视规矩,我行我素,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后,仍然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他还到会所里大吃大喝!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脱离干部群众,自认为法纪没有他高明,还反复教育孩子要学会“走捷径”,视规矩如无物,最后在法庭幡然悔悟:“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回看这些案例,哪一起大案不是从党员干部纪律不顾、规矩不管开始的?哪一个贪官不是从不讲规矩的一小步,逐渐滑向腐败深渊的?事实警醒我们,规矩不立、纪律不严,百弊由此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视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一些地方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这种倾向,如果放任不管,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必须严肃纠正。

  事实证明,对于规矩的强调,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在当前,最紧要的是做到提出的“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专家指出,反复强调规矩,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又将严明规矩与反腐倡廉建章立制同提,表明党中央在坚持零容忍反腐败“治标”的同时,对“治本”也极为重视和关注。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治本”顶层设计的一部分。当前,要按照要求,抓好严明纪律和规矩工作。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党的纪律和规矩,制定就是要执行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循,既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也不能合意的就干,不合意的就算。

  应该认识到,党的纪律、规矩之所以不张,总根子在于一些党组织不重视,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必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新形势下,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心得体会【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和规矩从来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所以,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名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是“生命线”。只有每一位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的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廉洁从政是对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中国有句古训:得民心者得天下。中国共产党靠什么来得民心呢?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汪东升说:“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廉洁奉公是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当廉洁奉公,而廉洁奉公的基本要求是廉洁从政,做不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就没有了载体,党的宗旨也就无法实现,党的先进性就无从体现。作为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廉洁从政是对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我们开展‘一学两争三优’活动,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干净干事。既要干净,又要干事;既让党员干部保持干净、清正廉洁、廉洁从政,又要敢于作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汪东升说,要做到廉洁从政,首先要学习《廉政准则》,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对《廉政准则》心存敬畏,把《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防微杜渐,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修德养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世界观更容易“变质”,也容易被“糖衣炮弹”击中,这就更突显了树立正确世界观的重要性。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一定要体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所有共产党人必须具有的世界观。从大的方面来说,共产党人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小的方面来说,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讲党性、求奉献、淡物欲、轻享受”,陶冶情操。要做到“慎独”,不管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人空间,不管是有人监督还是无人监督,都要做到“独善其身”。要警钟长鸣,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把握住自己,万不可心存侥幸。要经常自警自省、常思己过,要自省思想是否有偏差、工作是否有疏漏、服务是否有欠缺、作风是否有不足等。

  要学习法律、敬畏法律、执行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国理政的规矩是什么?是法律。要做到廉洁从政,就要学习法律,然后掌握法律,由此心中才能有规矩。心中有了规矩,才能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所以,共产党员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要将学习法律知识放到塑造党性、提高个人素养的高度来看待,切实将其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从而认真、踏实地学习法律知识。心中有了规矩,才能敬畏法律,不踩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

  “从近年查办的一些违规违纪案件来看,部分领导干部‘敬法’之心十分淡薄,视法律为儿戏,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最后悔之晚矣。”汪东升说,领导干部必须对此引以为戒,从而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法纪,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法律、纪律、制度心存敬畏,始终坚决守住党纪国法这条红线,坚守廉洁从政这条底线不逾,筑牢思想道德这条防线不破,把握人际交往原则这道界限不越,做到防微杜渐、严以律己。“依法治国、廉洁从政,重在行动、落到实处,也就是要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汪东升说。

  共产党人要学法懂法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共产党人有严守纪律、遵法守法的历史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人正是靠着铁的纪律,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保证了党的路线的贯彻和执行,取得了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靠严守纪律、遵法守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在总结吸取“文化大革命”沉痛教训的基础上,开始朝着建设的目标进行不懈探索与努力。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市委党校财贸教研室教师陈松敏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最本质的特征,是最根本的保证。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既和理念相契合,同时又体现了法治建设中的普世价值。共产党人作为广大人民的先锋队、建设的领导者,肩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重任。作为共产党人,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担当起新的历史使命。

  陈松敏说,共产党人只有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过去之所以出现个别党员违法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党员不懂法律,也不懂得法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因而不能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事。在新形势下,新旧矛盾错综复杂,又是法制经济,共产党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必须首先掌握法律。学法、懂法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一方面,自己要用心学、系统学,不可断章取义,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另一方面,要甘做小学生,虚心向专家和法律顾问求教,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并密切联系实际,不断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共产党人带头学法、懂法,是为了更好地带头用法、守法。党纪国法是共产党人必须恪守的“警戒线”,不能逾越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共产党人要在用法遵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守“红线”,让违规者得到惩罚,让守纪者得到尊重。党纪国法明文禁止的,共产党人决不可为;纪律规矩没有明文规定或明文禁止的,也要掂量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要时刻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同时,共产党人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领导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共产党人要从我做起,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用法、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只有共产党人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

  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既是对共产党人的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因此,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共产党人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执法护法,不断增强法治理念,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努力奋斗。”陈松敏说。

  警惕八小时之外

  《中庸》有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这“道”,便是党性。讲党性,不能仅限于正常工作的八小时,要时时处处不放松要求,时时刻刻检点自己的行为。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越来越多的别有用心者看准了这个时机,想以此为“突破口”,侵蚀党员干部队伍。而一些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内尚能严以律己,然而一旦到了八小时以外,就如同脱缰的野马,不顾党员干部形象,行贿受贿,贪污腐化,进行权钱交易等。

  “当干部要有公心,就是要有一颗公正之心。这颗公正之心要时时有、刻刻有,而不是仅在上班的八个小时。”尉氏县小陈乡靳老村党支部书记靳留现说,党员干部下班之后,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没有改变,自身肩负的使命、任务、责任还要履行,党的纪律依然是要遵守的,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更应该提高警惕、约束自我,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以及身边人,并时刻牢记。

  靳留现自2010年担任靳老村党支部书记以来,村里的老少爷们儿总结出这样一个规律——遇到村里办公益事业,他总是“大包大揽”,带头四处筹资金、找项目,有时还从自己的腰包里向外贴钱;而项目批下来了、钱筹齐了,到了具体实施阶段,他却当起“甩手掌柜”,把大权全部交给村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

  既然起初“大包大揽”,为何后来又要当个“甩手掌柜”?靳留现说,当干部就是要能吃亏,不与群众争利,多为群众谋福,把群众冷暖挂心间,当成自己的责任。同时,不仅要做好上班的八个小时工作,还要在八小时之外严格要求自己,多体恤民情、多为群众办实事。

  所以,在非上班时间,靳留现还经常走家串户,了解群众需求。一次走访中,他听说有几户贫困群众因为没有钱支付自来水管材和施工费,一直没有用上自来水,于是靳留现就自掏腰包垫资4000多元补了上去。靳老村紧临交通要道,人员来往较多,时常发生盗抢案件,为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他自费在村主要路口安装了8个监控探头,花了八九万元,这些监控探头都是带有夜间探照功能的设备。“虽然价格很高,但只要能保群众平安,就感觉很值得。”靳留现说。

  靳老村的面貌一年一个样儿,慢慢地,群众心气顺了、怨气少了,对村干部也更信服了。后来,靳留现又趁热打铁,先后为村里争取了1000亩的特色农作物种植合同和占地300亩的大型养殖场项目,为村民的增收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

  领导干部的形象不仅仅代表个人,还是党的形象的具体体现。作为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言行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符合法律、道德规范;只有真正从自己做起、强化自律,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才能真正地用好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

  他们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坚持践行着“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践行着“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以民为本、真抓实干”的创卫精神,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

  5月18日至19日,记者采访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与他们重新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感受这些“焦裕禄式好干部”“创卫先进人物”那植根于心的坚定信念和服务群众的热情。

  油坊社区主任孔新燕认为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法官、“焦裕禄式好干部”王军华的事迹就是对焦裕禄精神最好的诠释。“一支小小的蜡烛,她的热度是有限的,但是当有了照亮别人的精神,她就有了阳光般的炽热。”孔新燕说,“王军华为了工作舍弃了很多、付出了很多,她凭着一颗对人民审判事业的赤胆忠心和满腔的工作热情,用心架起了人民法院与群众间的桥梁,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换来了万家和谐。”

  作为龙亭区卫生局局长、创卫办主任,在创卫期间,王忠于总是冲锋在前,时刻奋斗在创卫第一线。里城社区主任陈晓霞告诉记者:“王忠于主任对辖区每一处情况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哪里的路该修了,哪一条街修到哪里,哪一处出现了违法建设,这些他都装在心里。”

  王忠于说,“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以民为本、真抓实干”的创卫精神是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中央“三严三实”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拓展丰富“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内涵、促进开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把发扬创卫精神和推进“一学两争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卫的劲头和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开封发展凝聚能量和动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话是:“我们身边这些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温暖了人心,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很多基层党员纷纷表示,要向身边这些平凡而伟大的榜样学习,只有心里想廉洁、要廉洁,才能在所作所为、一言一行中自觉约束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基层共产党员更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把握好人生的每一个关卡,为老百姓树立起廉洁自律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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