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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9-19 09:00:12

【1】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近九千万党员,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广大党员干部也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以党纪党规约束自己,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守纪律、讲规矩,要有敬畏意识。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是发自内心的尊崇和祗畏,唯有敬畏才不敢逾越,唯有敬畏才能谦恭从事,缺乏敬畏就会流于嬉戏、溺于放纵,甚至玩世不恭。当前,有些人把党的纪律视作软尺子、橡皮筋,把党的规矩视作泥菩萨、假木偶,目无法纪、肆意妄为,直至触及红线才追悔莫及。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因此,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党规作为必须遵守的准绳,常怀敬畏之心,常思放纵之害,时刻把纪律规矩的红线标示心头,才能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守纪律、讲规矩,要有底线意识。有底线则江河不泄,无底线则汪洋恣肆。底线是临界点,是危险点,是对与错的分割线。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因此,党员干部在为人处世各个方面,心中都要有杆秤,遇事要掂一掂,凡事要想一想,经常提醒自己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不该要的好处不要,切实做到“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切不可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甚至费尽心思打关节、搞变通,这样最终会如脱缰之马,跌入深渊。

  守纪律、讲规矩,要有表率意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果领导干部带头违背纪律、破坏规矩,就会使党丧失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危及党的执政基础。严守党的纪律,既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方面。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连锁式、塌方式的腐败,就与主要领导带头违规违纪有很大关系。因此,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严守纪律是职责所系、使命所需,必须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做表率,把党的纪律作为必须遵守的为官准绳,正心做人,端正行事,才能问心无愧,才能终身受益。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履行“忠诚、干净、担当”誓言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把党的纪律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才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待。

  【2】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是“三转”的深化。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执纪放在首位,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如何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中,这项工作面临哪些难题?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市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

  1如何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江苏省高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基层党员干部离群众近,更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保障中央政令畅通,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只有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保护好“森林”。基层的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都是从“破纪”开始。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

  四川省邛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邱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委要理直气壮、名正言顺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对纪律浑然不觉,不把纪律当回事,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业慧:“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纪律的突破开始,“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就回不来了。基层流行一些错误看法,比如,“拿点烟酒礼品无所谓,只要不把现金、购物卡揣在兜里,就不算违纪违规”,一些地方、部门出了“塌方式腐败”等问题,就是因为纪律规矩不被重视。这些都说明了用纪律管住小事小节、管住大多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纪律和规矩绝不能因为所谓的“惯例”而“破例”,必须严格起来。

  福建省浦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建松:纪检监察机关尽责履职的目的是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把人打死。我们党培养干部不容易,保护好干部更不容易,只有坚持抓早抓小,让违纪违规行为动辄则咎,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有党员干部轻微违纪,纪委在第一时间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让纪律“感冒”的干部,及时地喝下一碗执纪的“姜汤”,甚至是当头棒喝,就不至于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导致无法挽回的地步。

  安徽省颍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潘江徽: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从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意义上说,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重纪重规、守纪守规,才能有幸福“保单”,才会一路平安;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肯定是“此路不通”。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展延安:“纲纪废弛,危亡之祸”,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有些党员干部只把思想防线设在反对腐败上,认为自己只要不贪不占,不搞腐败就行了;有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认为违反纪律是“小节”,心中无敬畏,行为没底线。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就是党的纪律松弛、规矩不彰。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广东省开平市纪委常委邱镇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一个路口没了信号灯就会乱套,一辆火车离开了铁轨就要出事,一个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要出问题、栽跟头。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会犯错误,就是因为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直至坠入深坑不能自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能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坠入腐败深渊。

  河北省南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曹培: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抓好纪律建设,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和“防火墙”,做到经常化、长效化,才能对党员干部当头一棒,及时提醒,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郑远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必然要求。以前纪委的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分子上,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使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2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面临哪些难题?

  上海市宝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章俊荪:实践中,目前至少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或误区。一是有些单位不想或不敢严抓纪律,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后,或担心有损声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查处;或不以为然,听之任之,不去查处;或担心报复,怕得罪人,不敢查处。这些都会助长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只重抓大案要案。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只盯住违法案件,对违纪“小错、小节”看不上眼,甚至存有养“小问题”为大问题的思想,错把法律当尺子。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柴高坤: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普遍存在三种不良心理倾向:一是好人心理作怪。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受制于少得罪人的好人心理,不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大案要案政绩观作怪。如果把腐败的存量比作金字塔,那么违反法律的腐败分子就在金字塔尖,违反纪律规矩的就在塔底,一些干部只盯着“塔尖”,忽视对“塔底”的监督,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三是选择性执纪心理作怪。一些干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熟悉的人尺度就放一放,对不熟悉的就紧一紧。相应的被监督的党员干部也普遍存在三种心理:一是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偶尔触犯纪律规矩无妨的侥幸心理。二是认为社会风气使然,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三是认为比自己疏于纪律规矩的大有人在的自欺心理。一旦这些不良心理成为主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势必遭遇很大阻力。

  四川省资中县纪委副书记王君:一是超然大局难。一些地方出于政绩考虑,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往往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下级为完成任务只能让纪律和规矩让位于工程进度、资金额度,四处拉关系、求通融,甚至不惜违反组织原则、组织程序,而纪委面临这种情况办法不多。二是问题发现难。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内部,隐蔽性、私密性强,一些干部群众也存在误解,觉得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就是“小节”,鲜有群众因这些问题举报。三是拉下脸面难。基层地方小、熟人多,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一些纪检干部觉得“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尤其是面对老领导、老同事和亲朋好友“说情”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纪律规矩成“摆设”。

  浙江省嵊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南宙:当前主要还存在三大难点:一是部分单位“捂盖子”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在处理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事件过程中,往往是小问题视而不见,大问题能捂则捂。二是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从轻处罚”。有些单位在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事件过程中,会因求情、考虑违纪党员个人总体表现等因素,无原则地从轻处罚,使纪律和规矩成了稻草人。三是干部认识不够。一些干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一些“越轨”、“任性”等违纪行为总是“包容”着去看、去对待,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这也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越陷越深,直至触犯法律。

  陕西省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史朋宣:一是理念滞后。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和规矩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更不能从保障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的组织保障角度来认识,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还缺乏思想认识上的高度认同。二是了解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该执行的纪律和规矩一知半解,很多腐败分子就是从无知发展到无视。三是执行不强。执纪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党员干部身边触碰纪律和规矩红线的行为,特别是小事小节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破窗效应”就不可避免。

  江西省上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肖根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目前存在一种工作“指标化”、“任务化”现象,没有注意抓早抓小,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拿县纪委来说,各乡镇纪委不同程度上存在将主业主责简单理解为“办案子”的现象,没有回归到纪律建设层面。比如某乡镇纪委查处一个案子,其实案件事实清楚,但为了查处一件“涉案资金在10万元以上案子”,该镇纪委没有及时查处,而是等“养肥了再查”,最后造成该镇某村委会主任被移送司法机关、该镇纪委负责人也被处分,社会影响很坏。

  湖北省广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石守超:监督执纪处理难到位,没有统一的标准。一些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虽有针对性的宏观条款,但没有具体的细则和办法,处理可能会畸轻畸重,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比如对于公款吃喝的问题,有受到约谈的,党内警告的,也有党内严重警告的,也有行政处分的,免职的,各地在处理中没有统一的标准。

  江西省万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雪梅:一是纪律审查导向有偏差。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评优评先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要依据,客观上给执纪人员传递了错误的执纪导向。有的执纪人员以查办大案要案、打“大老虎”论英雄,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可予谈话函询情况下,担心打草惊蛇,不愿谈话函询,而作了暂存处理,待时机成熟后再将被审查人一举拿下,客观上放纵、“养肥”了一些违纪违法人员。二是问责效果大打折扣。一些乡镇干部或者个别干部多次受到纪律处分后,导致出现“习以为常”的心理,问责的效果不理想。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田醒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难题,主要在于“纪”的观念不牢、“挺”的力度不大、“前”的意识不强。一是从普通党员来看,纪律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有的对什么是纪律,有哪些纪律,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说不清、道不明、讲不透;有的认为违反纪律是小事、小节,无关大局、无伤大雅,如果因此受到处分,要么心生委屈,要么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也是“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二是从党组织来看,教育管理不够。有的认为纪律建设是虚的,轻描淡写说纪律,隔靴搔痒抓纪律,没有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这也是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的重要因素。三是从纪检监察机关来看,“三转”不彻底,存在“三重三轻”倾向,即在工作摆布上,重查办大案要案,轻日常监督执纪;在查办案件上,重违法犯罪线索,轻违规违纪行为;在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上,重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轻函询、诫勉谈话等抓早抓小措施,不能及时处理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没能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不知不觉退到了法律的底线。

  【3】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应有内涵,又是重要保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认真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强调要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时,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了“纪律”一章,共计九条。其中规定,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若违反则必须开除党籍。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使我们党和那些只在口头或书案上讲马克思主义的松散学术团体划出了一道鸿沟。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专门召开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无不是靠着严明纪律才一路走来。回顾历史,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就要凭规矩。推进伟大事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透彻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真正把“纪”挺到“法”的前面,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运用好发挥好,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以严明的纪律凝聚起推进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深化。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聚焦主业主责,推进“三转”向基层延伸,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获得持续、获得提升、获得创新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要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本功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既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又成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铁栅栏”。要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深化“三转”出现的新情况;善于运用历史、哲学、文化思考增强工作信心,解决现实问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切实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要把纪律和规矩列入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体现在“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方法。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担当,要种好自己的田,就必须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执纪意识,坚持执纪思维,切实改变过去紧盯违法环节等办案模式,强调置“纪”在前,以“纪”为重,执“纪”为本,通过肃“纪”达到立纪。要通过纪律建设,强化和发挥好纪律在前的实践作用,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增强责任担当,确保“两个责任”生根落地。

  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必须持续释放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明确信号,进一步增强忧患感、紧迫感,深刻把握纠正“四风”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系,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既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纠“四风”工作,又要注重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强化民生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赢得党心民心。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防止党员干部由“小毛病”“小问题”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强化和发挥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让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严查违纪行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法”始于“破纪”。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利器,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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