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心得体会_第1篇:
我有一个家,家里有五十六位兄弟姐妹,我的母亲叫祖国。
今年的10月1日是母亲的六十岁的生日,我们五十六位兄弟姐妹为祖国母亲感到无比自豪,在天安门广场五十六位兄弟姐妹为母亲的生日载歌载舞。青藏铁路的建成使天堑变通途;神五、神六、神七的成功发射,实现了母亲的千年飞天梦;2008年8月8日,奥运会在北京隆重开幕了,我们在五环旗下实现了百年的奥运梦想;盛大的国庆阅兵向世界展示了祖国建设的辉煌成就,树立起了中华儿女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展示了我们的国威、军威和民心……这些都是我们兄弟姐妹手拉手,团结奋进,不懈努力而取得的成就,我们把这份成就献给母亲作为生日礼物。
在六十年的岁月中我们的祖国妈妈过得并不平凡,从刚刚建国的一穷二白,到建国六十周年的辉煌成就,她的奋斗不息使中华儿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近年来祖国妈妈又历经了重重的艰辛。2008年春天一场史无前例的冰雪之灾袭击了中国南方的大多数省份,我们的电力传输,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5.12汶川大地震使数十万人顷刻间失去了家园、台湾莫拉克台风的肆虐重创了海峡两岸部分地区,造成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严重。可是面对这些灾难,我们没有低头。温家宝总理地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他的从容镇定带给了我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武警官兵不顾个人安危,战斗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踊跃捐款捐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共度难关。灾难让我们五十六个兄弟姐妹紧紧地凝聚在一起。
如今,香港、澳门已经回到了祖国妈妈的怀抱,可是,以达赖为首的藏独分子和以热比娅为首的疆独分子以及台独势力,不断的制造事端,企图分裂祖国,分裂民族。这时,祖国妈妈哭了:“为什么我的孩子们不能团结一致呢?要知道,我们从积贫积弱、任人欺压的过去走到如今的繁荣昌盛,正是因为你们兄弟姐妹手拉手,心连心才有了今天的辉煌,如果任由这样下去,刚刚富强起来的祖国又会变得贫穷,受人欺凌。”我们是中国魂,我们要团结不要分裂,我们要一起过上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正如这首歌中所描述地那样,只有民族团结,我们的祖国妈妈才会更加的繁荣,更加的昌盛,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使我们的祖国妈妈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富强,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民族团结心得体会_第2篇:
的民族关系是平等、互助、共同繁荣新型的民族关系,有别于历代的剥削阶级民族关系,它的实质是努力实现各民族间的事实上的平等。由于历史、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地理环境等因素,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相对落后,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真正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共同繁荣发展,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缩小各民族之间事实上的差距,包括适当放宽少数民族高考分数的政策,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得到扶持和帮助,加速发展教育和文化事业,进一步实现民族间的平等发展。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的统一稳定、加强中华民族的团结发展共同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党的民族政策对于民族平等和团结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斯大林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国情、民族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成功地解决了中国的各民族问题,取得了一系列民族工作成就。列宁认为:除了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之外,还有许多很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民族差别将长期存在,要帮助以前受压迫的民族达到事实上的平等,对少数民族多让步一些,多温和一些,对于历史上由于阶级压迫而造成的差别要用“赎罪”的心态来解决。斯大林也提出了关于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思想。毛泽东、周恩来提出来并强调国家统一、民族平等、民族繁荣的思想。周恩来指出:“我们对各民族既要平等,又要使大家繁荣。”“各民族繁荣是我们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毛泽东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事业必定要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关系的实质是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现阶段的民族关系是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在这种前提下,“遇到民族平等与经济效率的矛盾时,才能在权衡中统筹兼顾、稳步前进,在平等的社会中提高效率,在有效率的经济中促进平等,使各民族充分实现政治平等又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在民族发展中遇到民族间或民族地区单间竞争与互助问题时,才能使竞争与互助在协调中相互促进,使竞争机制和扶持(少数民族)政策在一段时期并存,让少数民族在竞争浪潮中逐步适应起来,让少数民族在竞争互助中共同发展。”[3]。时期民族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上事实上的不平等和国家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各少数民族由于经济文化上的落后,不能充分享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给予的各项平等权利,所以我们要制定相应的民族政策和措施,使形式上的平等真正落到实处,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就是一项具体的措施。
二、党在教育方面对民族教育所做的工作。
解放前,民族地方的教育是相当落后的,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许多地方还处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阶段,解放后党和政府加大了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的倾斜,使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有了很大的变化,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文化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文盲人数有所减少。但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的制约,跟内地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在办学的基础条件、师资力量、资金投入方面都不足,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比例低。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党和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在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高考生的录取和管理,加强了少数民族毕业生的管理工作。“1952年11月政务院发出《关于少数民族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指示》;1956年7月10日发出《教育部通知关于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解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适当放宽高考录取分数线,并采取同等成绩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的办法,录取了成千上万少数民族大专院校学生。”[4]。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举办民族高等学校,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或者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解放后由于实行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得到提高,使少数民族师资力量得到改善,使少数民族的自由权利和和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近几年来关于高考少数民族加分的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
近几年,高考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争夺,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了竞争的焦点,有时几分之差就可能和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失之交臂。为了上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出现了名目繁多的高考加分项目,甚至不惜造假,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重庆市09年出现高考假冒少数民族身份加分的情况出现后,有的人质疑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有没有必要取消,在网上也展开了讨论,从讨论的情况来看,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实行裸考才公平。”第二种观点认为“加分是高考腐败的根源,是权贵者的乐园。”第三种观点认为:“取消锦上添花的加分,保留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笔者前几年负责学校的招就工作,对国家的招生政策多一些了解,我认为第一种观点是片面的,虽然形式上看是公平的,但不能全面否定高考的加分政策,特别是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就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具有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只有给教育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加分,才更接近公平,不加分可能会更不公平、更不合理。第二种观点认为加分是高考腐败的根源,是权贵者的乐园。我认为是不全面的,的确近几年是有不少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制假造假,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但国家也在加大查处力度,类似的情况在减少,不能因噎废食。我同意第三种观点,由于地区的差别,学生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相对来说发达地区的学生可以在中小学阶段获得更多的加分机会,这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来说会增加新的不公平,比如说“三模三电”的加分、金融高管子女加分,所以我认为这些项目可以取消。对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考生都应该加分包括其中的汉族,其实近几年包括云南、广西等地方的政策也都是这样,居住在经济教育条件比较好的城镇少数民族民族享受了较好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可以不加分。一方面可以更大限度地兼顾我们国家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尽可能的教育公平。民族的平等、团结、共同繁荣不能只停留在纸上,要靠具体的政策执行来保障。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正是民族平等的具体落实,当然具体的实施还需要艰苦细致的工作。
四、高考少数民族加分的原则和相关的几个问题。
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制定了许多政策,比如加强民族地方的教育投入,建立民族高等院校等等,其中高考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是实现民族平等的一项内容,由于涉及广,加之各地的情况不尽一致,在政策的执行上也出现一些偏差。总的情况是一些大城市对散居在其中的少数民族加5-10分投档,在云南等一些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民族的发展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分包括汉族比如云南2011年高考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情况为例:“这些考生可加10分: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这些考生可加20分: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5]我们可以看到城镇和内地的白族、纳西族、回族、满族是没有加分的,城镇的彝族、壮族是没有加分的,相反的在边疆县和执行边疆县的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可以加20分。从上面的例子来看,民族加分的情况是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也在发生变化,有的少数民族过去落后,但经过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达到了当地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所以享受不了加分政策,但有的民族聚居地方包括边疆汉族在内落后了,所以也同样可以享受加分政策,这也是促使社会的和谐均衡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并不能完全解决民族地区的教育落后面貌,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发展问题是一个综合发展的问题,但做为人才选拔和人才培养的高考来说,适当的照顾政策是正确的政策取向,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的发展,各省市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每年都在作调整,尽可能的统筹兼顾,但总的一点对贫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扶持的政策不应该变。
一方面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与东部和中部的发展差距有越拉越大的趋势,人财物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流向了发达地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仍需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虽然较之以前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生的人数比以后有较大增加,但现在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全国人口的8.4%,而少数民族的大学生在校的比例不超过7%,即使这样给予适当的照顾还是存在差距,所以说制定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是必须的。虽然可以加分投档,但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还有一个审定认可的问题,有的也规定了“进大门认,进小门不认”的选专业情况,也给加分政策的执行带来一些问题。
五、结语。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有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及相关的操作程序,在网络上有的人不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因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腐败的现象和不合理现象就否定这项政策,甚至出现一些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这是非常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要加大力度对民族理论和政策的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让他们在高校里德智体全面发展,回到家乡建设家乡,对于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党民族政策的具体措施的一部分,是实现民族平等发展的具体举措,目前还不能简单的取消这一政策,只有当各民族间的差距真正消失后才能取消。单纯地片面强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实行“裸考”,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西方某些国家打着“人权”、“民族”、“宗教”的旗号干涉别国内政,政治、民族、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前苏联的解体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解决好民族问题而导致国家分裂。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用好执行好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等民族平等的政策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的统一稳定、加强中华民族的团结发展共同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