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2019年绍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规定及入学条件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23-09-20 02:34:57

一般情况下,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小学都会有年龄限制,必须在8月31日之前年满六岁,才可以上小学,很多家长们都会担心自己的小孩会晚上学一年,都会提前进行生产。又到2018年幼升小的报名阶段了,很多家长都在给孩子准备2018年上学的事宜,那么在2018年究竟是多大的孩子需要开始上小学呢?您家的孩子符合入学的年龄要求吗?高考升学网整理以下内容,下面和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2018年绍兴老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原则与去年基本一致,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免试免费入学、取消择校、公开公平的原则。其中,初中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灵芝街道和东浦街道南部九村行政辖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学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辖区内、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被列为公办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对象。学区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中旬;借读生与绿卡生报名时间另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招生实施意见特别强调,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入学对象本人、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根据意见有关要求,今年,部分学校全部学区新生入学实行“住户一致”,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继续实行学生户籍与其父母产权住房一致原则(简称“住户一致”),且新生调查摸底时要求实际居住。除了实行“住户一致”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两者不一致的,则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确定学区。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租房的,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即招生当年的6月30日。

区属各相关中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越政发〔2016〕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老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生原则:(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今年招生对象的分布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能力,确定相关公办普通中小学的学区和招生规模,安排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二)免试免费入学的原则。公办普通中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三)取消择校的原则。公办普通中小学今年继续不招收择校生。(四)公开公平的原则。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范围及对象:初中: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灵芝街道和东浦街道南部九村行政辖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学: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辖区内,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学区确认办法: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入学对象本人、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2018学年新生具体学区确认办法如下:

(一)部分学校全部学区新生入学实行“住户一致”,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继续实行学生户籍与其父母产权住房一致原则(简称“住户一致”),且新生调查摸底时要求实际居住。

(二)除实行“住户一致”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两者不一致的,则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确定学区。

(三)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租房的,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学区。

(四)适龄儿童少年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为学区产权住房依据的(俗称“三代同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没有住房(含廉租房)(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招生范围内无登记房产的证明),二是学生出生时户籍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变更,三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学生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

(五)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对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

(六)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拆迁当年的相关拆迁政策执行。

(七)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招生当年的6月30日。

(八)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解决。

1.挂靠户籍,但本人或父母无产权住房的;2.户籍迁入或学区住房产权取得时间逾期的;3.不符合《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教〔2016〕17号)关于“同一套房三年内只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在学区学校就读”、“共有产权学区房的确认条件”等规定的。4.实行“住户一致”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住户不一致”的。

报名时间1.学区学生:2018年7月中旬;2.借读生与绿卡生报名时间另定。报名手续:(一)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可向毕业学校提交本人及家长户口簿、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预登记,在规定报名时间至毕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后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非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户籍生,可在7月13日至14日携带以上材料至望花小学登记报名。(二)小学:学区招生对象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及家长户口簿、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小学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小学学籍。

2018年越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随迁子女 “入学绿卡”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办理对象

(一)初中:居住越城区七街道(府山、塔山、迪荡、城南、蕺山、稽山、北海街道下同)、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其余区域纳入东浦街道办理,下同)、东浦街道南片九村的非老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向越城区教体局申办,老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向所在学校申办;其余居住越城区其他区域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所在地中学申办。

(二)小学:居住越城区七街道的随迁子女可向越城区教体局申办;居住越城区其余区域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所在地中心小学(群贤小学、群英小学)申办。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2018年越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可从越城教育体育网下载,须正反面打印)中除学校外相关部门的审核,受理时间一般为当年度的5、6月份,受理地点为居住地镇街的相关部门;其中需要学校审核的项目在申请办理期间或之后进行;浙江省居住证审核在申请办理后集中进行。

(二)城区相关初中、小学集中办理时间及地点:七街道初中、小学及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东浦街道南片九村初中,申办时间为7月7日?7月9日;办理地点:望花小学内。

7月7日:府山街道、塔山街道、迪荡街道区域内的居住对象申请;

7月8日:城南街道区域内的居住对象申请;

7月9日:蕺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仅限初中入学对象)、东浦街道南片九村(仅限初中入学对象)区域内的居住对象申请;

(三)其余初中、小学集中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原则上为7月7日?7月9日;办理地点为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群贤小学、群英小学),对应办理所在镇街区域内的居住对象(不含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东浦街道南片九村居住的初中入学对象)。

三、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另定。领取地点:七街道中小学绿卡及灵芝街道、东浦街道南片九村初中绿卡到望花小学(暂定)领取。其余镇街到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群贤小学、群英小学)领取。

四、办理必备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

(一)本人及父母双方持有越城区公安(流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本人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

(二)父母其中一方在越城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三)父母其中一方当年在越城区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四)父母在越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五)父母无违法生育记录。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6月30日。

五、办理须提交的材料

(一)《2018年越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除学校外相关部门均已审核通过并盖章。其中父母其中一方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须经人社或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父母其中一方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须由人社部门审核;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由原籍地乡镇<街道>出具,需注明原籍地镇街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有无违法生育和处理情况,并经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审核);

(二)合法稳定居所凭证(所住房屋属单位房的,提供经所在镇街安监部门审核认定的宿舍证明。所住房屋属个人产权住或个人使用权住房的,若出租人现场确认则提供有效租房协议、出租人身份证、房屋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若出租人未现场确认,则提供有效租房协议、经出租人签名的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租人签名的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所租房屋土地证复印件<注明仅用作入学证明>。其他可提供的有效凭证);

(三)随迁子女预防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办小学绿卡须提供);

(四)随迁子女本年度体检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血常规、心电图、肝脏诊断意见);

(五)随迁子女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原就读学校学籍材料:学生基本信息表(盖章)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办小学一年级无须提供)。

2018年越城区老城区相关公办普通中小学“借读生卡”办理对象及提交材料

一、申请办理对象与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系老城区七街道外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老城区七街道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需提交户口簿、产权房产证等。

2.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护照、工作单位证明、住房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及居住证明等。

3.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办理时间与地点

老城区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申办,其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时间及地点如下:

7月13日: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灵芝街道借读对象报名(含东浦街道南片九村的初中借读对象)。

7月14日: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区域内借读对象报名。

地点:望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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