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山市教体局发布《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小学和初中招生的各项事宜,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即日起到5月25日,市直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仪式于7月4日进行。
小学网上预报名登记5月25日截止
在小学一年级招生方面,《通知》要求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制订2018年度招生方案,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明确每所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含积分入学指标数)、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咨询电话、入学通知发放等相关内容,经镇区政府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备案。4月底前及时在镇区政府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公开发布。
各镇区要积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确保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督促辖区幼儿园通知毕业班家长及时做好网上预报名登记事宜。
即日起到5月25日为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网上预报名登记的对象是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中山市户籍和常住非户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需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报名登记。
5月底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安排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现场报名确认登记。其中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于5月26日(星期六)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现场报名确认登记。
初中一年级招生,市直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仪式于7月4日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严禁民办学校超规模违规招生
《通知》要求,各镇区要根据本镇区实际,在坚持就近入学原则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积分入学学位安排规则,依据各学校积分入学学位数,积分排名、招生范围等情况统筹分配学位,做到公开、公正。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提供跨镇区的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缴交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通知》特别指出,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确保充分解决中山市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后果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通知》要求各镇区要加快新建、扩建中小学进度,对现有学校深入挖潜,开足班数,按规定控制班额,确保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镇区要尽力扩大公办学校招生规模,确保按时完成随迁子女“两为主”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