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22:24:45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

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培训规划设计,落实扶贫攻坚任务

各省(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要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培训专家团队、培训管理者专题研修,为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和实施提供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服务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统筹做好本地区教师校长培训总体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完成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覆盖的攻坚任务,集中优质培训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校长素质能力。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倾斜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教师培训,尤其是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新增项目区县以贫困县为主,制订省域内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发挥省级项目办和培训专家团队作用,开展教师培训专项调研,形成本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做好2018年度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将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报送教育部审定。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电子台账制度,明确工作时间表和完成时限,大幅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二、加强重点领域教师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2018年,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国家和地方分层设计、分类实施。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示范性项目,包括培训团队高级研修、名师领航研修、紧缺领域教师培训、骨干校园长培训、网络研修创新等项目。加大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力度,针对当前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的能力和水平。创建一批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以省级教师培训团队、骨干教师校长为重点培训对象,培养一批优秀培训专家和“种子”教师,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凝练一批“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先进模式,为各地科学有效开展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提供典型示范和资源支撑。

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以乡村教师校长为重点培训对象,以“减负增效”为实施原则,对接乡村教师校长实际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团队研修旨在“育种子”,打造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送教下乡培训和工作坊研修旨在“促常态”,建立骨干引领全员培训机制;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旨在“抓重点”,突出“雪中送炭”和“关键少数”。幼师国培项目旨在“补短板”,以师德修养、幼儿保育与教育、依法规范办园为重点,通过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等各级培训,对民办幼儿园园长进行一轮规范办园的全员培训。

三、择优打造培训品牌专业,凝练培训先进模式

遴选具有较强学科优势、丰富培训经验、较高培训研究水平的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重点选树、分科打造一批示范培训基地和品牌培训专业,使其成为精品培训项目的“大本营”。落实“国培计划”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开展示范性项目承担机构资质动态调整,择优遴选一批工作基础良好、专业优势突出、教师校长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任务。对培训工作绩效考评优良的培训机构采取2至3年周期性项目制,探索开发适用于本学科教师的培训模式和培训资源,开展培训管理和教学研究,提供学科教师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打造学科教师培训制高点。各省(区、市)要落实项目协同申报与实施机制,下移培训组织实施的重心,鼓励具备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会同地(市)级、县(区)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项目,完善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启动“国培示范区(校)”“国培示范专业(课)”建设,提出培训改革奋进之笔,完成培训成果得意之作,遴选并推广“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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