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接受记者专访时呼吁,大学建设不要将注意力全部放在“双一流”高校上,也要关注非名校的教育。他在提案中提到,经费方面要对非名校提高标准,探索扩大非名校办学的自主权,让它自主办学的空间更大;加大非名校对名师在工资待遇方面的吸引力,而且要有很大的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在谈“双一流”时,也多谈谈非名校的教育。
办好每一所高校是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应有之义,这不仅关系到高校的学生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提高我国大学生的培养质量,还关系到引导我国基础教育走出“名校情结”,减少学生争进名校的教育焦虑,拓宽受教育者的教育选择。
最近给中小学生减负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大家更多谈论的是基础教育学校教育、课外培训治理等,但高等教育也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名校和非名校教育资源相差甚远,且有身份、地位之别,导致我国社会的“名校情结”。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16年已经达到42.7%,部分省市的高考升学率已经达到90%,但还是存在严重的高考升学焦虑,这是因为考生(家长)想进的是名校,而名校的录取数是十分有限的。据统计,我国“985工程”高校的高考录取率只有2%,“211工程”院校的高考录取率为5%,若不建设好“非名校”,淡化“名校”和“非名校”的身份标签,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再怎么增加,也难以缓解升学焦虑。
我国普通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这些学校的办学质量将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由于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加之社会地位不高,不少地方高校的学生对学校、对自己的认同度差,要让这些学校的学生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重视对这些学校的投入、建设。对于地方高校来说,由于拓宽办学资源(包括获得社会捐赠)的实力有限,现阶段改善其办学条件的主要途径是提高生均拨款。也有人建议,针对地方高校要设立专项建设计划,这还是建设“名校”(地方“名校”)的思路,不是办好每一所地方高校。
针对我国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问题,我国财政部、教育部于201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要求各地根据高校合理需要,制定本地区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财力情况、物价变动水平、高校在校生人数变化、工资标准调整等因素,建立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2012年各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根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所有省市的高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都达到了120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和2012年的物价水平已经提高很多,总体看来,有部分省份的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还很低,黑龙江、云南、陕西等12个省的高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低于15000元。怎么理解这一拨款水平?不妨看黑龙江省的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为14066.49元。
我国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低,与高等教育拨款中项目拨款比例过高有关,项目拨款的初衷是促进高校竞争,但项目拨款一方面带有行政审批因素,高校要获得项目、经费需要“跑部钱进”,另一方面则会产生马太效应,获得项目的学校在进一步争取项目时有优势,拉大学校的差距。我国之前实施的“985工程”“211工程”就属于项目拨款,对此,国务院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指出,我国高校存在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
要提高对地方高校的生均拨款,关键在于改革我国高等教育拨款体系,减少项目拨款,在保留少部分考虑大学办学效益的项目拨款外,增加经常性经费拨款,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结合各省区市情况确定不同比例。此前为引导和鼓励各地切实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中央财政建立了“以奖代补”机制。对于生均拨款水平已经达到12000元的省份,在生均拨款水平没有下降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每年给予定额奖励。对于尚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所需经费按一定比例进行奖补。进一步改革高等教育拨款体系,可以探索更有利于高校办学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摊机制。其好处是不同高校的学生可以获得大致相当的财政投入,经常性拨款不与评估、评审挂钩,既可增加对高校的投入保障力度,也让高校有更大的财政独立性,有利于高校自主办学。
减少项目拨款、提高生均拨款,可能会有人担心,高校没有竞争意识怎么办?这就需要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推进高校进行现代治理改革,通过高校自主办学,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办出学校特色、提高学校质量。这是办好每一所高校的又一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