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关于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炉。潍坊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22日(农历为腊月十七至正月十五),2月23日开学;全市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月2日至22日(农历为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2月23日开学。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放假起止时间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于1月15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暑假时间为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全市普通高中暑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学校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中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门还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